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5-17 16:23 来源: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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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7日至4月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政府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19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政府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一是市政府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处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市政府办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二是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首责、主责、总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办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需要整改的问题细化为具体内容,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在整改过程中,7次主持召开办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跟踪督办,确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办党组班子成员和其他处级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工作分工,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四是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统筹抓好整改任务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先后召开16次专题会议,下发督促整改通知共62份,序时推进整改工作。五是各支部、各科室、各领导干部自觉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的整改工作,落实责任、凝聚合力,有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一是突出落细落实。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责任可明确原则,制定出台《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政府办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项3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58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突出真抓实改。树牢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的意识,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四项机制,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能落实。特别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直接点到具体人和事的10个问题,迅速查清事实、明确责任,批评教育党员干部7人,约谈4人。三是突出整改到位。办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党组书记代表办党组作对照检查,办党组成员逐一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巡察整改工作夯实了基础,确保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三)紧扣发展大局,以巡察整改带动各项工作提升。市政府办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文件进行再学习、再研讨,主动对标对表,在当好参谋助手、强化督促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全面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成效更好推动问题整改,积极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出台《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开展“争当‘五优’优等生、提高‘三服务’水平”活动的通知》,修订《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整改成果得到有效拓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学习方案。制定《市政府办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补充方案》,对学习时间安排、议题设置、学习方式等进行完善优化。二是拓展学习形式。2021年9月6日组织开展市政府办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测试,对测试成绩优秀人员给予通报表扬。三是开展学习研讨。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6日组织开展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重要法规、文件进行再学习、再研讨,党组成员作了研讨交流。

  2.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2)关于牵头编制“十四五”规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根据规划部署和进度安排,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由办公室各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开展专项规划编制的调研,指导市直相关部门科学编制我市24个专项规划。二是加强协调。加大对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力度,已召开11次专题会研究各项规划,指导各部门专项规划要同上级规划衔接、与“十四五”总体规划衔接、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衔接,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严肃性。三是推动落实。参考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设置,结合三明实际,围绕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发展、安全保障等五个方面设置了24项指标,并通过专项规划,对各指标进行细化落实。

  (3)关于以文辅政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在当年办公室进行通报整改的基础上,2021年8月5日在办公室周例会上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公文错情通报,要求举一反三,防止出现类似错误。二是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加强公文审核,落实“公文制发流程图”,2021年10月8日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件审核责任倒查制度(试行)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文错情通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近2年多来,上报省政府公文未再发生错情。三是充实发展研究中心机构及人员。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发展研究中心日常工作,并已公开招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四是加强专题调研。2021年8月27日下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由办公室领导牵头组织开展一批专题调研。2021年4月,市政府主要领导1篇调研文章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上刊发。五是强化信息保障。2021年政务信息被国办专报采用18条,其中有5条获国务院领导批示;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46篇,我市信息工作名列全省九市一区第6位。选派2人到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跟班学习。在《督查与反馈》第7期、14期,通报各单位一季度、半年信息报送与采用情况。

  3.关于督查督办不够严实的问题。

  (4)关于督查形式不够多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方式,对为民办实事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梳理形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市政府领导赴京对接合作事项上半年落实情况的通报》《关于202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的量化指标上半年落实情况通报》等3份督查与反馈;2021年7月22日、23日,时任办公室主任带领市政府督查室到三元区、中关村科技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等9个市重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督查,形成《关于市重点项目现场调研督查情况的报告》呈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对督查成效予以肯定;2021年9月7日下午,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五不两直”的方式对城市阳台、“明夜城”、泉商高端装备产业园、龙岗二期、月光美食城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实地督查。

  (5)关于紧盯重点督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精准督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实效,对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开展“点对点”精准督查,动真碰硬推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抓落实。2021年8月5日,市政府督查室到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及列东污水处理厂搬迁及扩建项目现场,实地察看项目进展和运营情况,目前两个项目均按序时完成并投用。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双渠道督查”工作机制和督查工作“双责任”制,推动督查室和各业务科室形成督查合力,着力构建“人人都是督查员、个个都是落实者”的全员督查格局。三是及时反馈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对落实工作中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难以推动的项目,及时梳理汇总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报市政府研究。2021年7月22日,时任办公室主任带队到洋溪镇实地督查三明信息经济产业园融光科技公司项目,向市工信局、投资集团和三元区政府下发督办单,并书面报告市政府研究推进。

  (6)关于督查结果运用硬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色督查单”制度。自巡察开展以来,市政府督查室进一步加强“三色督查单”制度落实力度,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关于市重点项目现场调研督查情况的报告》的批示要求,就市区夜间经济“城市阳台”项目滞后问题,向市城发集团下发1份橙色督查单,要求其在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并尽快明确“城市阳台”功能定位,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城发集团已于2021年8月5日反馈下阶段工作计划,明确了“城市阳台”的功能定位。为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向市文旅局下发1份蓝色督查单,要求尽快出具全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10月11日,市文旅局起草的《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下阶段,市政府督查室将针对三色督查单发放情况和后续落实情况,对各有关单位在年终绩效考评中相应扣减分数。二是强化效能问责。2021年,已下发《效能督查通报》5期,通报函9份,督促通知1份。全市共问责89次,其中诫勉教育42次,通报批评44次,效能告诫3次。

  4.关于统筹协调不够有力的问题。

  (7)关于推动疫情防控尚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指挥体系。制定下发《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第十一版)》《关于调整疫情防控24小时应急指挥体系的通知》,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市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实行常态化集中办公,并制定应急状态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置方案,确保迅速高效实现“平急”转换。二是抓实常态化防控。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先后制定下发政策文件100余份,承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会议、工作会议,召开碰头会、培训会等,落细落实中央、省上和市委、市政府常态化精准防控各项措施。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卫健、教育、交通运输局、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开展综合督导8轮、专项督查3次,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堵塞防控漏洞。

  (8)关于助力防范金融风险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走访。结合开展停减产企业调研帮扶,组织赴相关县(市、区)走访企业,对包括信贷风险在内的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跟踪,积极摸清潜在风险,提出处置建议。二是强化正向激励。已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体系(占20分)。截至目前,全市1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0.2亿元,在保余额39.13亿元,放大倍数3.73倍,超过省上下达3.3倍的目标值。因2020年底融资担保放大倍数比2018年底提高1.92倍,2021年我市获得省级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大幅提升。三是督促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推进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扩面增效,已累计发布4批312家“白名单”企业,各银行机构通过融资担保放款3.66亿元。

  5.关于服务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9)关于对下指导服务尚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已专门召开市直有关单位《福建信息》约稿工作座谈会。采取跟班代训方式,遴选基层工作人员到信息与总值班室轮流跟班学习2个月,加强业务能力与技能的针对性指导。2021年9月23日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工作培训。二是开展专项检查。2021年9月份开展了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检查,并印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关于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2021年7月7日下午,召开市政府机关食堂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会议。根据上年度合同的约定和2021年7月7日对各供货商履约情况的测评结果,经研究同意三明市惠仁蔬菜有限公司(果蔬类)等6家供货商续签2021年至2022年度的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合同期为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成立供货商管理小组,每月16日、17日两天进行市场询价,每月18日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食材价格。制定《关于对市政府机关食堂供货商履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的实施方案》,每年7月对供货商一年来履约情况进行测评,综合测评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履约合同,重新组织招标。三是严格餐卡管理。进一步完善就餐卡的办理制度,对就餐卡进行清理,目前已清退99张就餐卡。四是优化充值服务。已将原每周二、四上班时间充值改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可充值。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6月10日,办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2021年8月17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再学习再研讨。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六个纳入”刚性要求。2021年8月6日,在办党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强调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办公室处级干部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57人次补充完成2016-2018年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3)关于“文山会海”还变相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发文。2021年8月16日,下发《关于开展“白头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做到即查即改、即知即改,杜绝“白头文件”。二是强化会议时间把控。结合会议“一月一督查”,督促各个科室对8月会议场次、会议时长等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各科室自查情况,8月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召开的会议时长都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9月15日,再对2021年1-8月会议情况进行“回头看”。9月17日,在全办干部职工会议上,对领导批示精神、巡察反馈要求进行再传达、再学习,严控会议数量、时长,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三是健全会议监管预警机制。2021年8月5日在办公室周例会上对上半年发文、会议情况进行通报,倒排下半年各科室办文办会计划,严格控制数量,做到“只减不增”。

  (14)关于有的文件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审核。2021年审核制发政策性文件共6份,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的文件6份,未出现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二是强化责任追究。2021年10月8日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件审核责任倒查制度(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文件制定责任。三是提高发文质效。定期组织科室成员学习《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常性强化提醒,始终绷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根弦。四是推动工作落实。2021年9月23-24日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对市林业局机关食堂、将乐县机关食堂、沙县区机关食堂、三元区机关食堂、明溪县机关食堂、清流县机关食堂进行暗访,实地检查各机关食堂落实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措施工作情况。经过实地查看,相关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15)关于个别干部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约谈提醒。2021年8月17日,办党组书记、副书记约谈当事人,指出2018年新提任干部民主评议排名靠后的问题,教育提醒,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学习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召开办党组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严格按程序规范选任干部。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16)关于急群众所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政务宣传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用好e三明、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政务宣传。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细化分解2021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培训工作会议,在2020年度的省政府办开展的设区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中,我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单项排名位列全省第五。

  (17)关于老干部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沟通人选建议。开展调查摸底,提出补充市政府口老干部退休协会理事人选建议;因理事会成员年龄均偏大,协会建议待换届时按工作规程统一调整。二是召开通报会。2021年9月17日,召开市政府口老干部情况通报会,通报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等。

  (18)关于挂钩帮扶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挂钩帮扶工作的部署要求,选派经济一科副科长驻三元区洋溪镇连茂村任第一书记,期间积极开展入户调研、主持村两委换届筹备、修订规划等工作,帮助争取村文化建设、产业发展、幸福院修缮等各类资金100余万元。2021年9月以来,办领导共三次深入连茂村开展调研帮扶工作。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9)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清退。已按规定进行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清退,个别暂未完成清退人员均签订还款承诺书。二是进行约谈。2021年8月17日,党组约谈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相关人员。

  (20)关于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2021年5月1日起,已将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两定一统”全部纳入“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市、县两级公车平台每日抽查10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及时处理。当事人分别于2021年7月26、30日已按当时油价退缴加油金额,并于2021年8月17日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公务出差和接待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已修订完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五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学习。2021年9月3日全办会议上组织学习《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五项工作制度。三是严格票据审核。2021年8月12日已全部完成逐笔审核和补签出差审批手续。

  (22)关于机关工会违规收取使用赞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8月13日将赞助费缴入财政金库。二是提高认识。2021年8月26日市政府办党组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4.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尚存廉政风险的问题。

  (23)关于机关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健全台账。2021年7月28日下发《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全面核对排查,杜绝漏登、错登,由资产运营中心形成全市房产完整清晰台账。目前已完成市政府办管理房产核对工作。二是严格管理,规范调配。2021年8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周转房清理腾退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承租人承租资格。完成市政府办管理的周转房清理腾退工作,共有21套(间)符合清理腾退条件,已腾退8套(间),因购房未交房或交房未装修暂不腾退13套(间)。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承租手续和程序。已纠正少数周转房、无产权房未及时签订合同现象,严格做到先签合同再入住。

  (24)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中心内部控制管理,修订《三明市机关服务中心制度汇编》。二是规范采购流程。2021年8月27日,市数政中心邀请福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来我中心培训政府采购流程;市数政中心组织人员重新梳理采购流程,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于2021年9月24日印发《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项目采购内部控制暂行规定》。

  (25)关于对驻外机构资产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督促。督促各驻外办事机构严格遵守和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的通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程序,8月20日办党组召开驻外机构述职述廉汇报会,督促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抓规范。督促驻外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自觉加强学习财经纪律,参照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每季度向市政府办报送财务报表。三是抓整改。由驻外机构财务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查明原因,按《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处置审批;公务行为(如公务接待、购买机票、支付住宿费等)按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支付,降低单位现金库存。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26)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2021年8月17日,办党组对三明饭店支部负责人批评教育。二是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建立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会议请销假。全办会议重申了《市政府办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会前请假报告制度;按照挂职干部相关规定,市政府党组成员(外单位兼任)和副秘书长(外单位挂职)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工作。

  (27)关于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制度汇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党内法规学习。2021年8月26日,召开办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以及《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三是按法规推进选举。2021年5月12日已按法规抓好机关党委副书记的增补工作,并按要求抓好所属基层党组织选举等有关工作。

  (28)关于决策议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2021年8月26日,召开办党组会,要求近期修改完善《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召开办党组会,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意见。

  2.关于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9)关于干部队伍梯队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年轻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年轻干部,夯实干部梯队基础。2021年已遴选90后公务员2名、招聘事业人员5名;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于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年轻公务员2名。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开展干部考察推荐工作,2021年1至9月,本办共有6名处级干部得到提(转)任或晋升职级,5名科长提任处级或晋升四级调研员,涉及5个科室;9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转任或职级晋升(含所属单位)。

  (30)关于个别干部“精气神”不够充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实施《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九条措施(试行)》,常态化、制度化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1年1-9月,在文旅、城市“双修”、林改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获得记功9人,嘉奖8人。

  (31)关于对干部关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激励措施。制定实施《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九条措施(试行)》,常态化、制度化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办领导与相关科室干部谈心谈话,关心日常工作生活情况,交流疏导释压,常态廉政教育。三是组织机关工会活动。“十一”期间以工会名义开展了大家喜闻乐见、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会活动,全办干部职工踊跃参与。

  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32)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走前头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8月26日,办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建立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方案的通知》,党组成员负责联系1-2个基层支部和单位,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开展工作。

  (33)关于机关党委专责作用未发挥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针对机关党委副书记空缺问题,2021年5月12日已增补办公室机关党委副书记。2021年8月12日,机关党办召集基层支部负责人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二是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2021年度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以及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21年度机关党建责任书目标要求,每年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研究分析一次党建工作形势,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深落细落实。三是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每年开展一次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对抓党建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支部书记,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提出要求,督促其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

  (3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8月26日,召开办党组会,会议明确由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在近期内指导第三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明确党办加强对市直机关车队党支部的帮教,要求在限期内补齐支部会议记录。2021年9月27日,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三明医改展览馆,支部党员听取《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三明医改之路》的专题党课辅导,并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研讨。

  4.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偏差的问题。

  (35)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策法规学习。召开办党组会,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政策法规。召开周例会,组织全办干部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学习辅导材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等业务知识。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程序。规范党组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办党组会研究讨论干部事项时,切实落实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涉及干部回避等规定。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认真做好干部考察、公示、记实等基础工作。完善缺失的人事档案材料,并及时存档。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办党组书记审阅后存档。三是开展批评教育。2021年8月17日,办党组书记、副书记约谈人事干部3人,批评教育个人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3位干部,指出问题,要求整改。3位干部已重新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办党组书记、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审签。四是干部交流安排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本办事业干部队伍实际,经办党组会研究,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对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2021年9月13日,办党组书记与相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教育,防控岗位风险。对应当交流未交流的,待有合适岗位或新政策时,再安排轮岗交流。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压牢压实的问题。

  (36)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针对2017、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基本雷同问题,2021年4月8日制定《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将责任书内容完全融入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之中。二是落实“一岗双责”。2021年8月26日,召开办党组(扩大)会,时任办党组书记对全办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联系单位负责人、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做到应谈必谈。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会商。健全完善相关会商制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议题和会后材料报备制度。四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落实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年初向市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向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报告上年度政治生态情况。五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6月22日,全办开展警示教育,集体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8月20日,党组召开驻外机构述责述廉暨工作汇报会。8月26日,召开办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

  (3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做好一人多证自查自纠、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市政府机关食堂开展反对铺张浪费监督检查,发现个别食材浪费等问题,市政府机关食堂已对员工开展反对铺张浪费意识教育,并在明显区域增加反对铺张浪费宣传内容;对市外办、市政府机关食堂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庆前期,到市公改办、市公务用车调度平台抽查中秋期间公车运行轨迹、加油等情况。二是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对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3人次,并加强与人事科、机关党办对接,每半年更新1次廉政档案。三是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与市政府办党组建立工作会商制度,自巡察以来,共列席市政府办党组(扩大)会议14次,作出廉政回复30人次,配合市政府办党组进行批评教育3人次,约谈4人次。四是加强对驻外机构监管。督促市政府办党组召开驻外机构述责述廉暨工作汇报会,压紧压实驻外机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38)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8月16日在全办下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白头文件”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做到即查即改、即知即改,杜绝“白头文件”。二是纳入统计调度。将白头文件纳入重点精简文件规范范围,按季度规范发文要求。三是提升统计管理水平。2021年9月17日在全办会议上组织学习市委办《关于印发文件审核责任倒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并组织全办干部学习精简文件的范围、口径、要求,提高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政府办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巩固深化。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发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到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办文办会办事都要首先坚持政治标准、考虑政治因素、注重政治效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驰而不息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办党组每2个月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着眼长效制度。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共性和工作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有效对症下药。同时,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四)担当作为促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统一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的过程,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三服务”水平的强大动力,扎实开展“争当‘五优’优等生、提高‘三服务’水平”活动,当好市政府工作“第一参谋助手”“高效督办员”“大服务员”,为加快建设“一区六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对市政府办公室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58116;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68号市政府办公室巡察整改办;电子邮箱:smszfbjgdb@163.com。

  中共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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