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20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片区)2023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20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6月21日
序号 |
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 |
车辆类型 |
1 |
车架号063568 |
三轮摩托车 |
2 |
三无黑色助力车 |
二轮摩托车 |
3 |
永安临时10965 |
二轮摩托车 |
4 |
三元临时16752 |
二轮摩托车 |
5 |
闽G0Q420 |
二轮摩托车 |
6 |
三明20992 |
二轮摩托车 |
7 |
闽GD9250 |
二轮摩托车 |
8 |
闽G5T010 |
二轮摩托车 |
9 |
三无助力车 |
二轮摩托车 |
10 |
码240794 |
二轮摩托车 |
11 |
闽G33024 |
二轮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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