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对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3日“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片区)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3日,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6月14日
序号 |
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 |
车辆类型 |
1 |
闽G0L591 |
二轮摩托车 |
2 |
闽GZ5997 |
二轮摩托车 |
3 |
闽ABV628 |
二轮摩托车 |
4 |
二轮白色助力车 |
二轮摩托车 |
5 |
车架号103367 |
三轮摩托车 |
6 |
发动机号376066 |
二轮摩托车 |
7 |
三元临时11696 |
二轮摩托车 |
8 |
闽GM9274 |
二轮摩托车 |
9 |
闽G7Y384 |
二轮摩托车 |
10 |
电270035 |
三轮摩托车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