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日期:2023-06-07 09:02 来源: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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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解决三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三明市委依法治市办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三明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您发现的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规“钓鱼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规放行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等“一刀切”执法的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勾结非法中介、社会“黄牛”通风报信、放行违法车辆以及行政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二)信函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新市北路三明交通监控中心901室)

  (三)电子邮件

  邮箱地址:jgjwzfk@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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