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推进安排

日期:2025-04-24 12:06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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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1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健全完善请示报告等制度。

张凌英

刘  春

办公室、党办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

刘  春

梁宣养

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3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张凌英

党办牵头,各科室

按上级部署

4

常态化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将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张凌英

党办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5

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从业基本要求。

张凌英

刘  春

党办、律师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6

坚持示范创建引领,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张兆祜

调研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按上级部署

7

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

张兆祜

调研科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8

制定2025年市委依法治市委年度工作要点。

刘  春

秘书科牵头,各有关科室

5月底前

9

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专题述法。

刘  春

秘书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4月底前

10

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结评估。

张兆祜

刘  春

秘书科、法治调研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按上级部署

11

深化法治建设纳入纪检监察政治监督,完善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巡察工作机制,结合巡察工作对市政府部门开展法治督察。结合省级法治督察安排,对11个县级政府开展法治督察。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12

组织编制2026年市政府立法计划。

许家门

立法科

12月底前

13

5月底前出台《三明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办法》;5月底前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月底前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三明市人工防雹安全管理办法》。

许家门

立法科

序时推进

14

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有序推进预备修改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餐厨垃圾管理等2部规章;推进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

许家门

立法科

序时推进,

年内完成

15

持续做好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局政府决策法律服务团运行机制,探索推行“司法局法律服务团+政府法律顾问团”模式。

许家门

备案科牵头

持续推进

16

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刘  春

律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17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制度。

许家门

备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10月底前完成

18

指导推动县级层面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备案监督特别是涉及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内容的实质性备案审查力度,及时清理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政策措施。

许家门

备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19

深入实施提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相关工作任务,推动重点领域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0

持续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平台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综合查一次”100%线上办理。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1

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进一步扩大检查事项覆盖领域,4月底前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三明市2025年“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有序扩大“片区联合执法”试点范围,探索建立跨层级的“系统一次查”执法合作机制。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2

认真落实国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4月底前提请市政府同意转发《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4月起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序时推进

23

健全市县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逐步解决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分工不明、协作不畅问题。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4

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深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调整,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水平。

张兆祜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6月底前

25

丰富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手段,落实案前案中调解登记制度,提高调撤结案比例。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张兆祜

复议综合科牵头,复议一科、复议二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6

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等举措,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张兆祜

复议综合科牵头,复议一科、复议二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7

根据《福建省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在永安市、三元区完成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张兆祜

复议综合科牵头,复议一科、复议二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序时推进

28

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

张兆祜

复议综合科牵头,复议一科、复议二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9

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九五”普法谋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梁宣养

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30

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12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梁宣养

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序时推进

31

履行重点人群组组长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统筹整合工作力量。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社矫局,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32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相关科室

持续推进

33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依法精准开展社矫调查评估,严防失联脱管和再犯罪。

许家门

社矫局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34

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矫务督察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动态情况掌握和风险情况研判。

许家门

社矫局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每个月

35

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沙县于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加大县(市、区)社矫教育、就业、公益活动“三类基地”建设力度。

许家门

社矫局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12月底

36

深化“黄丝带帮教”合作、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升教育矫正效果。

许家门

社矫局牵头,相关县(市、区)司法局

12月底

37

落实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加强协同配合,做好衔接、走访、教育、帮扶等工作。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38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深化律师调解,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机制。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复议综合指导科、律师科、法律服务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39

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40

进一步推广“侨乡枫桥”“边界枫桥”“乡贤枫桥”“基点枫桥”,积极打造更多具有本土特色的“枫桥品牌”。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41

推进司法所升级改造工作。借助政法部门、社会工作部门等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健全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基础。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牵头

持续推进

42

推动三明仲裁委有序运行,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入驻法务区。

许家门

法律服务科牵头,律师科

持续推进

43

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融入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做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评估。

许家门

法律服务科牵头,促进法治科、律师科、普法依法治理科,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44

发挥涉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法治服务保障工作。鼓励台胞担任监督员、陪审员、调解员、仲裁员。

许家门

林声海

法律服务科、促进法治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45

积极借力对口合作城市优质法律资源,推进“山海协作”“沪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许家门

刘  春

法律服务科、律师科牵头

持续推进

46

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深化“法援惠民生”“法援护苗”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许家门

法律服务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12月底前

47

持续加强148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培育利民惠民便民品牌。

许家门

法律服务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12月底前

48

严格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执业行为。

许家门

刘  春

法律服务科、律师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49

组织开展“与改革发展同行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业携手同行”等活动。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预防出现律师重点人。

刘  春

律师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50

建好用足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刘  春

律师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51

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关,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陈官钳

审批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52

组织实施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陈官钳

审批科

按上级部署

53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用好读书班、主题党课、“中层担当”论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模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张凌英

党办、人事教育科牵头

持续推进

54

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业务培训。组织好法治建设、行政复议、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专业精神,提升履职能力。

张凌英

人事教育科牵头,各科室

持续推进

55

广泛开展向英模学习活动,加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的宣传培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张凌英

梁宣养

人事教育科、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

持续推进

56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好用足职务与职级政策,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使用培养。

张凌英

人事教育科牵头

持续推进

57

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扎实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

张凌英

刘  春

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58

深化治理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

刘  春

律师科,县(市、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59

全力做好省对市绩效考评。

许家门

张兆祜

督察科、立法科、备案科、行政复议有关科室

持续推进

60

积极创建“绩效优秀单位”。

刘  春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持续推进

61

全力做好省对市平安建设考评。

许家门

林声海

促进法治科、社矫局等有关科室

持续推进

62

积极创建“平安先进单位”,加强值班值守、消防安全工作。

刘  春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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