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
2023年,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部署“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全方位推进全市文旅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党建引领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重要学习日程,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学习计划、分批分期进行学习研讨交流,适时邀请党校老师进行集中授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在文旅系统走深走实。
2.落实落细“一抓三促”。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干部讲坛等载体,围绕推进文旅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谈思路、谈感想、谈举措,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思考、担当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激励党员立足岗位积极履职,深入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企业一线调查研究,了解企业需求期盼、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实事、解难题、强服务。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守好纪律红线,持续转变作风。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文旅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
4.推进“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以泰宁大金湖为区域中心,全面整合泰宁、建宁、将乐三县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促成碎片式文化旅游资源向规模化经营性资产转变。加快实施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的《三明市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及时启动“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资源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关工作。先整合泰宁核心景区(大金湖、上清溪、寨下大峡谷),并落地锦江品牌旅行社。再逐步整合九龙潭、金铙山、玉华洞、龙栖山等有潜力的项目,力争企业早日上市。
三、升级文旅产业
5.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总投资51亿元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建设,通过对全市文旅在建、增资扩建及新申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2023年成功申报省文旅重点项目38个,数量居全省第一。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文旅龙头企业,重点对文化产业增加值数额较大的代表性企业予以政策扶持。
6.积极促进文旅消费升级。实施2023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年活动,打造提升112个文旅消费项目。抢抓“五一”假期节点,迅速打造一批餐饮、娱乐、民宿、露营地等广受欢迎的文旅业态项目。出台《三明市促进民宿发展指导意见》,打造三明市民宿公共品牌—“绿都明宿”。开展“风展红旗·如画三明”首届文旅摄影大赛、全市首届“数字+文旅”带游短视频大赛、全市文旅局长线上直播带消费活动,继续整合资金发放文旅消费券。加强“游三明·补元气”文旅康养特色产品打造。创新培育“食在三明”文旅消费品牌,采编推出《美好生活实验室·食在三明》微信宣传专题和电子书。在生态新城建设全市非遗美食街,挖掘三明市域范围非遗美食,发挥传承人制作技艺,打造“真美食·大师作”品牌,以非遗美食带动文旅消费。
四、深化沪明合作
7.持续深化沪明文旅合作。在上海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三明红歌遍申城”社区合唱大赛、一个沪明情深书画展、一个《风展红旗如画》主题展、一次讲解员提升培训暨红色故事入沪宣讲活动、组建一个红色景区联盟、开通一条红色旅游专列。加大对上海市场专项政策的宣传推广,探索发行“沪厦明山海康养卡”,举办“沪明情·向未来”文旅创意设计大赛。加强与澎湃新闻、东方网、上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启动“上海三明周末游”。与上航旅游集团合作实施“同话沪明情·四季游三明”主题营销活动,通过电视销售和线下门店收客两条渠道,推出春季吃货团、夏季旗袍团、秋季摄影团、冬季爱乐团。借力打造科创研学品牌,与上海锦江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以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中心为基础,建立“闽西北自然动植物样本库”和研学旅游大本营。
五、加大品牌宣传
8.营造强大宣传攻势。牵手主流媒体,聚焦主要市场和交通节点,统筹市县资金,打响“一县一品牌”。策划“跟着主播游三明”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各县策划实施形式多样的中国旅游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出三明分会场主题活动,动员文旅企业集中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通过闽西南联合营销,在省内外重点市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联合三明机场针对航线开通城市开展专题宣传推介活动。
六、提升景区品质
9.推进景区品牌创建。加快推动清流林畲红色旅游景区、大田桃源里花海乐园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推进建宁云上牧歌等景区申报创建3A级旅游景区,力争年内创建2家4A级、3-5家3A级旅游景区。通过景区消费提升、景区“微”改造、景区文化提升三大竞赛,提高景区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更大影响力的文旅产品,持续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获得感和自豪感,推动旅游经济提质升级。
10.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委托第三方采用暗访形式开展A级景区复核,重点围绕景区标识标牌、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排查复核,提升景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文旅厅工作安排,支持在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场所建设“大众茶馆”、“特色商品体验点”、“闽菜馆”等品牌门店,提升游客体验感。
11.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市旅游协会联合举办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管理人员培训班。与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幸福三明 ‘游’我来说”全市导游讲解员宣讲大赛,全方位推介我市城市形象、展示发展成果、宣传文旅资源产品。与闽西南四地(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闽西南五地市青年骨干导游专题培训班,打造一支高品质、专业化的跨区域导游服务队伍。举办2023年全市百名导游讲解员业务提升培训班,提升景区讲解服务水平。
七、加强文化惠民
1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办好“周周有戏看”“半台戏”、“百姓大舞台·想秀你就来”等公益惠民演出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三明市第28届群众广场文化活动。继续招募街头文化艺人,储备街头文化节目库,适时举办全市街头文化艺人展演和颁奖晚会。培育和推荐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动各地建设“有声书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13.广泛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提高质量作为群众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推动各门类群众文艺精品创作。积极参加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评奖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时间节点、重大国家战略(乡村振兴等)、优秀传统文化(朱子文化、客家文化、杨时文化等)统筹创作规划,推广“福”文化、“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城市品牌,遴选重点选题,组织创作团队,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
14.以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和推荐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2个,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鼓励开展乡村节日民俗活动,举办“村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提高乡村文化的旅游化开发过程,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礼堂集中展示乡村优秀文化成果,在乡村旅游点、景区、露营地等举办乡村音乐节、民俗表演、乡村文化体验等活动。
八、重视文物活化
15.夯实文保单位“四有”工作。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础上,持续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补查工作。逐步遴选符合条件的县保单位提升其保护等级,对达到保护标准的文物点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整体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等级和规模。夯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为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准备。
16.加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万寿岩遗址等史前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制定万寿岩遗址考古工作5年计划,与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省博物院等进行合作,成立联合考古队对龙井洞进行考古发掘。有序实施南山遗址、岩仔洞遗址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南山遗址田园综合体和“四馆合一”项目建设,打造集展示、宣传、教育、休闲一体化的综合型文化场所。公布实施《中村窑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完善中村窑遗址周边基础配套设施,积极策划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联合省考古研究院开展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夏茂旗杆坟遗址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17.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修缮。继续推进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旧址群等保护提升项目,打造闽台抗战文化交流基地(含抗战文化公园、曹远霞鹤及大湖闽师旧址保护)、红军标语保护和利用示范区(含北山抗日先遣队革命遗址项目及南方三年游击战项目)。实施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陈列展览精品、宣传传播等工程,修缮开放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策划一批革命文物主题展览。
18.做实红色资源利用文章。加大红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力度,积极组织《风展红旗如画》大型情景音乐剧巡演。加快实施永安红军标语保护利用示范区核心区、清流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等省级重点红色文旅项目,开展全市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打造红色文物活化展示利用示范基地。整合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红色旅游市场供给,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红色研学旅游走深走实。
九、创新非遗传承
19.突出非遗品牌创建。做好迎接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检查验收工作和省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持续推进三明非遗传承保护阵地体系建设,开展集中统一定级与授牌。重点打造方言节、朱子礼乐为三明非遗特色活动品牌。推动三明黄酒酿制技艺、《程门立雪》典故等申报省级非遗项目,朱熹祭典、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选及怜目唱本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
20.完善非遗展示设施体系。加大非遗传承场所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配套改建、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组织认定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规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场所的管理、备案和评估工作。
21.促进非遗文化广泛宣传。拓展非遗传播渠道,加大非遗传播力度。拟在省旅游频道、中国旅游报、学习强国等平台宣传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省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创建工作,提升保护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围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假日,举办非遗宣传和展示相关活动。举办“非遗记忆”三明市非遗项目宣传“六进”活动,扩大非遗宣传范围。
十、繁荣广电事业
22.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指导全市各级融媒体中心落实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纪录片、动画片、广告等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内容创作,落实有关审查制度,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管理机制,确保播出的节目安全健康。
23.完善安全播出和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各级融媒体中心落实安全播出保障工作机制,畅通联络沟通机制,确保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新闻节目直转播安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安全可控、反应敏捷、反馈迅速、全面覆盖的全市应急广播指挥调度控制平台,实现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初步形成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
十一、规范市场管理
24.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巩固“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成效,强化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类涉黄涉非行为,持续净化网上网下文化环境。开展多种形式“扫黄打非”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5.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及时处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6.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守牢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防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抓住关键节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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