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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