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四五”规划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方面中期实施情况

日期:2023-09-06 10:36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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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一是优化农业产业体系。“十四五”以来,我市有序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其中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全省唯一以水稻种业为主导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并已通过认定;宁化河龙贡米薏米和清流县豆腐皮2个产业园获批省级产业园;尤溪县列入2021年福建珍稀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县,宁化县、大田县、清流县、永安市、沙县区列入2022年闽西禽蛋产业集群项目县,明溪县、建宁县列入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2021年泰宁县朱口镇、2022年沙县区夏茂镇、2023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等5个镇获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明溪县城关乡、建宁县里心镇获批2022年省级产业强镇,尤溪县西城镇、将乐县万安镇获批2023年省级产业强镇;148个村获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特色种业发展迅速,三明已成为全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第一大市,2022年制种面积、产量分别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建宁、泰宁、宁化、尤溪等4县列入新一轮国家级制种大县。二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开展了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第五轮龙头企业监测工作,评选产生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26家,较上一轮增加94家,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28家;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成立了全省首个区域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引导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四荒”使用权等品种进场交易,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落实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2021年以来,新增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单位379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120家、市级144家)。

  二、深化特色领域改革情况

  一是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全国试点。在沙县4个村进行延包试点,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通过“调利不调地”“机动地补差”“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化解人地矛盾,试点村已签订农户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合同,基本完成试点任务。二是沙县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形成宅改11项制度成果,涉及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分配取得、联审联批、有偿使用、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方面;完成全区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实现了三明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零的突破”。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创新构建村村“联合”、村社“联营”、村企“联建”多元化合作机制,提升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拓展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等农村各类产权权能,创新推出“福股贷”“福宅贷”等金融产品,累计授信4.6亿元,发放贷款2080笔1.38亿元;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累计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981宗、闲置农房1829幢,年增加村财收入2860万元、村民财产性收入870万元。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十四五”期间,计划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7055户,目前已完成4537户、完成率42.62%,累计完成44.35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9.33%;积极争取省上下达我市财政奖补资金580万元,支持29个村实施“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村进行户厕改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将乐县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二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2021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5050万元,支持101个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沙县区获得2022年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励县”。三是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全市已有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将乐县高唐镇)、1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永安市、将乐县、沙县区),43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503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市在134个乡镇1264个行政村范围内推广运用“积分制”,行政村覆盖率达73%。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一是建立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市乡村振兴局每月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筛查和预警信息推送,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摸排,建立风险预警信息台账。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监测对象20户52人,暂未出现新纳入监测对象。二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对辖区内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摸排农村人口致贫返贫风险,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组织5次集中排查工作,组织干部走访22.6万户,推动解决困难494个,暂未出现新纳入监测对象。三是健全快速发现响应机制。通过“一键报贫”在线申报系统、 “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热线服务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截至2023年上半年,通过“一键报贫”平台受理农户申报146条,下发预警信息7213条。四是持续巩固脱贫人员收入水平。通过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手段,持续保障脱贫人员收入,我市2022年度户人均纯收入达19394元/年,增幅达11.4%,高于同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

  五、推进明台乡村融合发展情况

  一是开展明台交流活动。2021年以来,全市共接台湾客商、三明学院台籍博士专家团、台湾乡村规划设计考察团等由台湾专家、台湾青年组成的台湾农业考察团63批323人次;举办海峡两岸中华忠孝美育研讨会、“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培训班、“两岸宗亲一家亲,文化龙吴促幸福”“两岸骨肉情,共建新洋峰”等交流活动18次,极大促进明台基层交流。二是推进园区建设。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目前拥有台资企业71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2021年来引进台资企业12家、总投资约2.8亿元,并持续开展清台农业技术合作,促进台湾“五新”引进、推广和创新,引进新品种19个,新技术6项,示范推广面积1500亩;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按照“一园一重点,一区一特色”目标要求,2021年以来共引进台资农业企业9家,新建项目13个,完成投资12600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并引进台湾新品种6个,推广新技术6项、推广示范面积1.2万亩。三是强化乡建乡创合作。成功申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1个、样板村1个,项目14个,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有序开展三元区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创建工作。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少、带动力不够,国家级龙头企业仅4家,产业大而不强、产品多而不优、品牌杂而不亮,且受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制约,基础较为薄弱、增收组织能力不强、增收后劲不足。二是乡村建设品质有待提升。地方财力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较多,个别地方裸房现象依然存在,“有新房没新村”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乡村基层治理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还有薄弱环节,有的地方移风易俗任务比较重,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陋俗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打算:一是持续推进产业发展。持续做大做强蔬菜、水果、肉蛋奶、食用菌、沙县小吃、预制菜等特色产业,特别是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扎实推进“中国稻种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畜禽、果蔬、花卉苗木、药材等领域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发展。二是持续推进人才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学历提升工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深化科技特派机制,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保障;推广“人才回引”等做法,加快培育一批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治理。深化移风易俗,大力整治“天价彩礼”、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不良习俗,推广“积分制”等先进乡村治理机制。四是持续推进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乡镇、试点村和示范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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