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我市1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规划范围,国家将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和大力推动。《规划》明确将我市建设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胜地和休闲养生基地;重点培育稀土、非金属矿等多个产业,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同时,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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