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

日期:2014-01-29 09:58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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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三明市委印发了《三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提出了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市委通知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承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分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扎实抓好各自承担的任务,又要认真指导本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协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的检查指导。 (施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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