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意见

日期:2013-03-06 09:15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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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事件,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意见》明确了防控目标:到2020年,我市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宁化、大田、永安、尤溪、泰宁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具备有效开展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的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优先防治动物疫病达到设定的考核标准。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14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为实现以上防控目标,我市将积极探索动物疫病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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