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日期:2012-12-05 10:21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为加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近日,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要求按照集中连片、统筹规划、科学规范、钱粮挂钩的原则,结合灌区建设等水利骨干工程,重点实施以排灌沟渠、集雨蓄水设施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机耕道等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田间工程项目;同时,明确规定项目区连片规划面积应在500亩以上,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并需经村民“一事一议”程序审议通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