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规划局进一步加大村庄规划的推进力度

日期:2012-04-25 16:11 来源:三明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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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集中精力,调动各方面技术力量,加大力度快速推进行政村规划的编制。一是明确村庄规划的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是这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的规划主管部门是这次村庄规划的技术帮扶、指导和监督主体;各乡镇和行政村是这次规划编制的实施主体;市城乡规划局主要抓好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督察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二是明确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要求规划编制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各项技术要求进行编制,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减少规划成果的必备内容,确保村庄规划的编制质量。三是明确村庄规划成果的验收考核标准和程序。所有村庄规划成果都要在各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评议和审查后,再通过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县(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的统一集中验收,并经过省级相关部门的抽查后,方可批准实施。凡是粗制滥造、生搬硬套,不符合《导则》技术要求和深度的村庄规划,一律不予通过,必须重新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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