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准实施“十二五”环保与生态建设规划
近日,市政府批准实施《三明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明政〔2011〕7号)。规划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了我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八项重点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五项关键措施。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超前思考、长远谋划,对统筹“十二五”时期环保各项工作,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指导我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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