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三明市现代农业建设的对策建议

日期:2010-08-30 09:00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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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了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大提高、明台农业合作有新拓展,但仍然面临着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对此,结合实际,对大力推进我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发展特色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大力实施《三明市发展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在稳定发展粮食、烟草产业的基础上,率先做大做强林竹、畜牧水产、果蔬、茶叶、油茶等5个重点产业。

  创新经营方式,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要以做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农超对接”为关键,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强化技术、提升质量、加强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打造优势品牌。

  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含量。要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大力培育新型农民。要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突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科技支撑、综合配套、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加大对明溪县南山、沙县柱源等1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资金投入和农业“五新”推广力度,使之成为引领三明现代农业发展的样板区。

  突出明台合作,实现特色农业优势互补。要创新合作平台,加快海峡两岸(明溪)现代农林合作示范基地、海峡旅游(泰宁)产业园等合作平台建设,提升明台农林产业合作水平。要强化项目对接,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在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地区设立以台资企业为主体的基金会,积极探索开展担保贷款和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台资企业贷款融资问题。

  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现代物流设施,实施农业机械化工程,抓住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机遇,大力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收割和秸秆还田等农机作业。(张满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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