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一五”时期国家和省级安排老年公寓专项建设情况
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41.3万,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30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重分别为15.7%和11.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4和3.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2和2.4个百分点。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养老已成为摆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前的一个大课题,社会养老是养老模式的一个重要方向,而老年公寓作为社会养老的一个重要部分,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年来,我市结合国家和省级专项投资计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老年公寓建设。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06年以来,我市共有沙县、三元、永安、明溪、宁化、建宁等6个县(市、区)老年公寓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老年服务业专项建设计划,国家和省安排补助资金220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170万元,中央国债资金50万元)。目前国家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均已下达并落实到位。
截至10月底,6所老年公寓项目按计划推进,已有2个投入使用,2个工程扫尾,2个开工。具体为:永安市老年公寓两幢住宿楼已竣工投入使用;明溪县社区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可投入使用;宁化县老年人康复中心已竣工投入使用;建宁县老年公寓因县城区规划调整,项目选址调整,现已完成“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并于11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三明市华瑞老年公寓综合楼、公寓楼已完成主体,11月底可投入使用;沙县金山老年公寓已完成图纸设计,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工作。
二、组织实施情况
市、县政府十分重视当地老年公寓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围绕“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宗旨,加大对该项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注重实效推进工程建设。
(一)把握政策,明确发展思路
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实施意见》(闽[2000]18号)等有关文件中有关扶持老年公寓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思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企业的作用,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逐级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市发改委、民政局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把握项目建设动态,掌握项目建设的第一手信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改、卫生、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互相协作,立足部门职责,加快项目建设。永安市政府将老年公寓的建设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项目建设用地上给予大力支持,并专门为老年公寓开通了相应路线的班车,方便了老年人的出行与子女的探望。明溪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社区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无偿划拨县农科所后山果园近10亩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在项目规划、图纸设计上给予减免优惠,并成立了工程协调管理机构,主动抓好服务。建宁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制订安全施工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三)合理规划,推进项目建设
永安、三元、明溪等地老年公寓在建设过程中,注重科学的规划与设计。在建筑设计上,针对老人生活活动特点,在各项设施的布局安排上合理规划;在功能分布上,即考虑按老人健康情况进行分区管理,又因地制宜,从个性化角度进行设计,设置不同类型的公寓住房,适应了不同层次需求;在规划选址上,既考虑到交通方便和大多数老年不喜欢远离城市、远离居住习惯地方等因素,也考虑了周边环境因素,选址在空气清新、相对安静幽雅的地方建设老年公寓。
(四)多元融资,保障项目实施
各地在争取上级补助投资的基础上,加大地方政府资金配套,永安市政府用于老年公寓建设的各项配套达700万元,建宁县政府投入3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沙县政府安排264万元用于项目配套。此外,各地还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多元化筹措建设资金,三明市华瑞老年公寓就采取了个人合资经营,救助站提供土地的“民办公助”模式,为我市老年公寓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也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总体来看,项目进展比较顺利,但个别项目由于城区规划调整、项目用地等方面的问题进度缓慢,其中沙县金山老年公寓因用地红线中有2.44亩土地与京福高速公路征收站西北侧绿化地块存在争议,目前项目已暂停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老年公寓项目建设,各级发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服务意识,切实负起辖区内列入国家、省级扶持项目的老年公寓建设检查和督导责任,督促项目按照省发改委下发的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及相关内容,保质保量地进行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建宁老年公寓、沙县金山老年公寓等进度较慢的项目要以“四个不让”为服务准则,立足发改部门职能,协调相关部门,促进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对永安市老年公寓、三明市华瑞老年公寓等已建成的项目,县级发改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发改部门之间经验交流,做好后续服务,树立典型、打造品牌,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作用的老年公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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