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7 17:41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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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依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要求,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

  二、集中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范围?

  目前实行集中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十四类别。

  三、集中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哪些工作要求

  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须交由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处理,不得交给其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也不得随意弃置或混同生活垃圾丢弃。

  (联系人:余叶青,联系电话:0598-82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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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jpg

  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依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要求,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

  二、集中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范围?

  目前实行集中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十四类别。

  三、集中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哪些工作要求

  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须交由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回收处理,不得交给其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也不得随意弃置或混同生活垃圾丢弃。

  (联系人:余叶青,联系电话:0598-82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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