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三明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1 15:57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一、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国家和省、市对竹产业发展工作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要求“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为发展竹产业指明了方向。国家、省、市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出台多份文件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破解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的需要。我市竹产业总体大而不强,存在重视程度不均衡、竹山经营效益不高、竹业机械应用不广、企业小散弱、产品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好上述瓶颈问题,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三是推动“以竹代塑”先行先试的需要。今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利于我市把握新机遇、抢占新赛道,加快“以竹代塑”业态发展,形成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1.明确发展定位,打造富民产业新高地。通过加快竹资源优势转化、坚定竹产业发展方向,到2025年基本建成链条紧密、三产融合、科技创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打造全国竹产品重点加工基地、竹产品销售集散中心、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竹产业成为绿色富民产业新增长极。

  2.突出建设重点,构建现代竹产业体系。通过促进竹林集约高效经营、做优竹产业链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竹产业集群发展、完善竹产业配套体系、提升笋食品加工水平、发展竹产业新业态等7个方面措施,加快构建现代竹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竹林经营水平和竹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3.加快三产融合,增强竹产业发展活力。通过在竹品牌建设、竹材标准化生产、多元化营销、竹文旅融合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我市竹产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4.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竹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集聚竹产业创新资源、加快竹机械推广应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措施,提升竹林经营、竹材生产、产品升级等各环节创新能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重塑发展新优势。

  5.积极响应倡议,推动“以竹代塑”业态发展。通过从“以竹代塑”产品研发、产业生态培育、重点场景替代、社会宣传引导4个方面深入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加快国有单位、公共领域推广使用“以竹代塑”产品,营造全民用竹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创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

  6.优化发展环境,凝聚竹产业发展合力。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金融支持、强化人才用工保障、强化用地保障、优化管理服务6个方面内容,集聚各方要素保障竹产业发展。

  三、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2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联系人:鄢金灼,联系电话:0598—8863719)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三明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jpg

  一、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国家和省、市对竹产业发展工作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要求“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为发展竹产业指明了方向。国家、省、市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出台多份文件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破解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的需要。我市竹产业总体大而不强,存在重视程度不均衡、竹山经营效益不高、竹业机械应用不广、企业小散弱、产品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好上述瓶颈问题,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三是推动“以竹代塑”先行先试的需要。今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利于我市把握新机遇、抢占新赛道,加快“以竹代塑”业态发展,形成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内容

  1.明确发展定位,打造富民产业新高地。通过加快竹资源优势转化、坚定竹产业发展方向,到2025年基本建成链条紧密、三产融合、科技创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打造全国竹产品重点加工基地、竹产品销售集散中心、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竹产业成为绿色富民产业新增长极。

  2.突出建设重点,构建现代竹产业体系。通过促进竹林集约高效经营、做优竹产业链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竹产业集群发展、完善竹产业配套体系、提升笋食品加工水平、发展竹产业新业态等7个方面措施,加快构建现代竹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竹林经营水平和竹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3.加快三产融合,增强竹产业发展活力。通过在竹品牌建设、竹材标准化生产、多元化营销、竹文旅融合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我市竹产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4.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竹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集聚竹产业创新资源、加快竹机械推广应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措施,提升竹林经营、竹材生产、产品升级等各环节创新能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重塑发展新优势。

  5.积极响应倡议,推动“以竹代塑”业态发展。通过从“以竹代塑”产品研发、产业生态培育、重点场景替代、社会宣传引导4个方面深入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加快国有单位、公共领域推广使用“以竹代塑”产品,营造全民用竹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创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

  6.优化发展环境,凝聚竹产业发展合力。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金融支持、强化人才用工保障、强化用地保障、优化管理服务6个方面内容,集聚各方要素保障竹产业发展。

  三、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2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联系人:鄢金灼,联系电话:0598—886371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