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三明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7-13 11:54 来源:市政府办
| | | |

  一、出台背景

  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均对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和强化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力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已纳入我省“放管服”改革考评,目前,厦门、福州、漳州、莆田、龙岩等大部分地市已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今年4月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赴上海参观考察,学习上海“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改革创新先进经验做法,为我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供有效借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主线,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形成跨部门、无差别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办”分离,进驻市(三元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统一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助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让企业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合理调整办事大厅功能布局、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分阶段实施三个方面。

  1.合理调整办事大厅功能布局

  根据市、三元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现有格局,设置咨询导办区、智能体验(自助服务)区、综合窗口受理区、后台审核审批区等四类区域。其中综合窗口受理区分别设置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包含商事登记<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税务、公安、社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市政公用服务、婚姻登记等9类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包含入驻市、三元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教育局、科技局等19个部门单位,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单位不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事项)、特殊用途服务专窗(包含“办不成事”反映、“找茬”“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帮办代办”“惠企政策兑现”、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专窗)等三类综合窗口。

  2.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根据市区两级窗口业务量,需配置窗口工作人员75名(其中市级52名、三元区23名),具体包括:现场运营管理人员(2名)、前台咨询导办人员(6名)、智能体验(自助服务)指导人员(1名)、专项领域综合窗口受理人员(52名)、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人员(4名)、特殊用途服务专窗受理人员(10名)。

  3.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完成市区两级除公安、税务、公积金、婚姻登记等4类综合服务窗口外56个综合窗口(其中市本级33个,三元区23个)服务外包工作。第二阶段:2024年底前完成公安、税务、公积金、婚姻登记等4类综合服务窗口(市本级)服务外包工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保障等3个方面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实施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98-7500618)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深化“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jpg

  一、出台背景

  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均对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和强化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力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已纳入我省“放管服”改革考评,目前,厦门、福州、漳州、莆田、龙岩等大部分地市已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今年4月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赴上海参观考察,学习上海“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改革创新先进经验做法,为我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供有效借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主线,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形成跨部门、无差别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办”分离,进驻市(三元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统一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助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让企业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合理调整办事大厅功能布局、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分阶段实施三个方面。

  1.合理调整办事大厅功能布局

  根据市、三元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现有格局,设置咨询导办区、智能体验(自助服务)区、综合窗口受理区、后台审核审批区等四类区域。其中综合窗口受理区分别设置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包含商事登记<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税务、公安、社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市政公用服务、婚姻登记等9类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包含入驻市、三元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教育局、科技局等19个部门单位,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单位不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事项)、特殊用途服务专窗(包含“办不成事”反映、“找茬”“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帮办代办”“惠企政策兑现”、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专窗)等三类综合窗口。

  2.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根据市区两级窗口业务量,需配置窗口工作人员75名(其中市级52名、三元区23名),具体包括:现场运营管理人员(2名)、前台咨询导办人员(6名)、智能体验(自助服务)指导人员(1名)、专项领域综合窗口受理人员(52名)、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人员(4名)、特殊用途服务专窗受理人员(10名)。

  3.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完成市区两级除公安、税务、公积金、婚姻登记等4类综合服务窗口外56个综合窗口(其中市本级33个,三元区23个)服务外包工作。第二阶段:2024年底前完成公安、税务、公积金、婚姻登记等4类综合服务窗口(市本级)服务外包工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保障等3个方面确保“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实施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98-750061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