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

日期:2022-09-20 10:41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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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从12个方面聚焦群众就医和医保需求,深入推进我市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明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方面,加强基层医保服务机构建设,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岗位,在村(社区)设立固定医保服务点。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配备1至2名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1名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在下放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业务方面,将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等1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5项业务下放至村(社区),同时根据福建省医保信息平台推进进度,逐步将更多医保经办事项下放至基层,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在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方面,统一全市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好差评”制度等,将我市医保咨询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持续推进窗口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人及特殊群体服务机制。

  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民营医院等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协商等方式逐步建立医保服务站,与此同时,积极对接省“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三明自助一体机自助终端医保服务功能,并在人流密集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安装自助一体机,加强各级医保服务点24小时自助服务区医保自助服务专区建设,实现医保服务“24小时不打烊”。

  在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上,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e三明APP等公共服务平台,将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8个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实现医保“视频办”及“智慧办”。

  在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趟”改革方面,鼓励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一窗通办,集成服务”新模式,加强医保、人社、税务、银行等单位业务衔接,简化缴费结算方式,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并探索“商业保险+医保”服务模式,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商业保险业务联通,引导商业保险支付模式助力“一站式”医疗服务。

  在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方面,落实城乡居民新生儿,本地、外地、港澳台未就业人员及个人参保信息变更等5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

  在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上,积极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并针对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的,同步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结算,将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在加快推动医保服务高效化、智能化过程中,我市还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持续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数据信息支撑,切实打通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刘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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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从12个方面聚焦群众就医和医保需求,深入推进我市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明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方面,加强基层医保服务机构建设,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岗位,在村(社区)设立固定医保服务点。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配备1至2名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1名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在下放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业务方面,将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等1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5项业务下放至村(社区),同时根据福建省医保信息平台推进进度,逐步将更多医保经办事项下放至基层,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在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方面,统一全市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好差评”制度等,将我市医保咨询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持续推进窗口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人及特殊群体服务机制。

  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民营医院等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政府购买、协商等方式逐步建立医保服务站,与此同时,积极对接省“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三明自助一体机自助终端医保服务功能,并在人流密集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安装自助一体机,加强各级医保服务点24小时自助服务区医保自助服务专区建设,实现医保服务“24小时不打烊”。

  在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上,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e三明APP等公共服务平台,将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8个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实现医保“视频办”及“智慧办”。

  在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趟”改革方面,鼓励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一窗通办,集成服务”新模式,加强医保、人社、税务、银行等单位业务衔接,简化缴费结算方式,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并探索“商业保险+医保”服务模式,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商业保险业务联通,引导商业保险支付模式助力“一站式”医疗服务。

  在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方面,落实城乡居民新生儿,本地、外地、港澳台未就业人员及个人参保信息变更等5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

  在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上,积极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并针对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的,同步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结算,将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在加快推动医保服务高效化、智能化过程中,我市还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持续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数据信息支撑,切实打通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刘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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