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2-09-09 15:11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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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出台《三明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对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现代产业中最为活跃、发展最为迅猛的领域之一,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对此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落细落实,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研究出台《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生物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品优质、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生物医药产业体系。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原则。

  (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产值突破255亿元、年均增幅保持10%左右;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10家以上,新增国家二类以上医疗器械5个以上、国药准字号3个以上,年销售额亿元以上产品2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构建“321”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发展“3个特色产业”,打造“2个产业基地”,培育“1个大健康产业”。“3个特色产业”即特色中药产业、特色原料药制剂产业、特色生物技术产业;“2个产业基地”即三明(明溪)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中关村科技园生物医药产业基地;“1个大健康产业”包括特医食品、健康管理设备和智慧诊疗等。

  (四)政策亮点

  1.突出政策叠加效应。在省级政策奖励基础上,加大对创新产品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1)支持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产业化,对取得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原料药药品注册证书并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书并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每个品种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突出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为支持我市特色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工作,打通中药材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推动本地中药材资源实现产业化生产。

  (1)打造若干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形成中药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发展,对在三明市域内建设道地药材50亩以上规范化全过程可追溯种植基地,产品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的,经评审合格给予每个种植基地25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特色药用植物良种繁育、良法种植,对获得国家级中药材品牌认证、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地方标准,给予高校或科研院所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科研、生产及临床使用,对利用本地中药材资源,取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点并建成投产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突出提升企业市场开拓。充分听取市直单位、企业等诉求和建议,针对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举措,推动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1)支持产品挂网销售。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不高于同类产品采购入围价的情况下,依企业申请及医疗机构临床需求,按规定纳入我市药械联合限价采购目录。支持地方特色、重点品种,按有关规定申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支持医药企业对接。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各类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参会生物医药企业多、效果明显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3)支持开展应用示范。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申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可依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加强宣传推广和采购使用。丰富医疗保障产品,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领域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保障体系,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保障范围涵盖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为推动《行动计划》具体支持措施落到实处,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

  (一)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三明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推进组、技术攻关组、审批服务组、市场应用组和要素保障组。

  (二)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资金支持,研究设立政府财政资金参与的市级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重大科技攻关、产业化、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支持力度。

  (三)加大“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力度,谋划对接一批优质招商项目落地。积极争取省药监局为我市开通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动高质量医疗器械项目落地三明。

  (四)加大对我市引进的医药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县相关人才扶持政策,同时按属地原则享受人才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企业申报人才项目计划。

  (五)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建立政策兑现落地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动态跟踪监测和分析评估。

  四、实施期限

  本《行动计划》执行期限为2022-2025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原有政策与本行动计划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行动计划为准。

  (联系人:肖善玉,电话:0598—822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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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出台《三明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对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现代产业中最为活跃、发展最为迅猛的领域之一,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对此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落细落实,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研究出台《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生物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品优质、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生物医药产业体系。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保障措施等5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原则。

  (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产值突破255亿元、年均增幅保持10%左右;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10家以上,新增国家二类以上医疗器械5个以上、国药准字号3个以上,年销售额亿元以上产品2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构建“321”产业发展体系,重点发展“3个特色产业”,打造“2个产业基地”,培育“1个大健康产业”。“3个特色产业”即特色中药产业、特色原料药制剂产业、特色生物技术产业;“2个产业基地”即三明(明溪)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中关村科技园生物医药产业基地;“1个大健康产业”包括特医食品、健康管理设备和智慧诊疗等。

  (四)政策亮点

  1.突出政策叠加效应。在省级政策奖励基础上,加大对创新产品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1)支持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产业化,对取得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原料药药品注册证书并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书并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每个品种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突出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为支持我市特色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工作,打通中药材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推动本地中药材资源实现产业化生产。

  (1)打造若干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形成中药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发展,对在三明市域内建设道地药材50亩以上规范化全过程可追溯种植基地,产品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的,经评审合格给予每个种植基地25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特色药用植物良种繁育、良法种植,对获得国家级中药材品牌认证、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品种、地方标准,给予高校或科研院所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科研、生产及临床使用,对利用本地中药材资源,取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点并建成投产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突出提升企业市场开拓。充分听取市直单位、企业等诉求和建议,针对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举措,推动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1)支持产品挂网销售。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不高于同类产品采购入围价的情况下,依企业申请及医疗机构临床需求,按规定纳入我市药械联合限价采购目录。支持地方特色、重点品种,按有关规定申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支持医药企业对接。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各类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参会生物医药企业多、效果明显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3)支持开展应用示范。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申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可依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加强宣传推广和采购使用。丰富医疗保障产品,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保障领域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保障体系,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保障范围涵盖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为推动《行动计划》具体支持措施落到实处,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实施保障:

  (一)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三明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推进组、技术攻关组、审批服务组、市场应用组和要素保障组。

  (二)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资金支持,研究设立政府财政资金参与的市级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重大科技攻关、产业化、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支持力度。

  (三)加大“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力度,谋划对接一批优质招商项目落地。积极争取省药监局为我市开通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动高质量医疗器械项目落地三明。

  (四)加大对我市引进的医药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县相关人才扶持政策,同时按属地原则享受人才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企业申报人才项目计划。

  (五)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建立政策兑现落地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动态跟踪监测和分析评估。

  四、实施期限

  本《行动计划》执行期限为2022-2025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原有政策与本行动计划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行动计划为准。

  (联系人:肖善玉,电话:0598—822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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