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三元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24 16:47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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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目的

  为消除三明市三元区零星危险住房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城市零星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市民居住安全,促进美丽三明和宜居环境建设。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市零星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5〕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十二条内容,主要包括:零星危险住房改造的原则、改造范围和改造方式,以及零星危险住房改造认定、资金来源、专项奖补、困难补助及相关部门职责等。

  1、改造范围是三明市三元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尚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或棚户区改造范围、且不具备成片开发建设条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属于C级或D级的零星危险住房。

  2、零星危险住房改造要遵循“属地负责,分类处置,谁申请,谁出资”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安置方式实施零星危险住房改造。

  3、改造方式为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下,采取加固改造、就地改造重建、异地安置等多渠道安置方式。

  4、市、区两级建立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健全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工作综合协调机制。

  四、注意事项

  (一)属于“两违”建筑的零星危险住房,不得批准改造。

  (二)属于异地安置的,零星危险住房被拆除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未开发建设前,暂由所在街道管理和临时使用,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二年。

  联系人:黄丽娴   联系电话:0598-85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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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jpg

  一、制定的目的

  为消除三明市三元区零星危险住房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城市零星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市民居住安全,促进美丽三明和宜居环境建设。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市零星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5〕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十二条内容,主要包括:零星危险住房改造的原则、改造范围和改造方式,以及零星危险住房改造认定、资金来源、专项奖补、困难补助及相关部门职责等。

  1、改造范围是三明市三元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尚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或棚户区改造范围、且不具备成片开发建设条件,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属于C级或D级的零星危险住房。

  2、零星危险住房改造要遵循“属地负责,分类处置,谁申请,谁出资”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安置方式实施零星危险住房改造。

  3、改造方式为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下,采取加固改造、就地改造重建、异地安置等多渠道安置方式。

  4、市、区两级建立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健全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工作综合协调机制。

  四、注意事项

  (一)属于“两违”建筑的零星危险住房,不得批准改造。

  (二)属于异地安置的,零星危险住房被拆除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未开发建设前,暂由所在街道管理和临时使用,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二年。

  联系人:黄丽娴   联系电话:0598-85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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