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3-10 11:31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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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

  全面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工作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要求,融合十四五规划项目计划,分城市和农村两个层面,

  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和《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19〕12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十项样板建设工程,落实36个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十项样板建设工程。

  1.居住品质提升。以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为重点,全市完成2万户55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3个征迁改造项目,对全市排查出的817栋危房进行动态销号管理,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2.交通品质提升。以城市道路功能、路网结构优化和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重点,全市完成新改建农村100公里,新增1000个以上路外停车泊位。实施慢行系统建设,改善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1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农村道路出行得到明显改善。

  3.水环境品质提升。以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全市新改建城市雨水管网80公里、城市供水管网90公里、城乡污水管网130公里,市区实施中山公园易涝点(雨洪公园)隐患整治。推进3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使城市水质合格率达到99.97%以上,市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

  4.风貌品质提升。以提升城乡建筑风貌为重点,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市本级启动陈大片区城市设计。全市改造提升郊野公园1.2平方公里、公园绿地100公顷、福道130公里,各县(市、区)分别完成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以及5处立体绿化建设。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2%以上;开展将乐县“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全市再整治既有裸房6000栋,完成LED节能改造1200盏以上。全市完成1个历史文化街区和7个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

  5.管理品质提升。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为重点,全市完成主干道路灯更新1100根以上,市本级以徐碧街道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成1座大件垃圾处理厂;开展以建宁县县域为单位,将清扫、保洁、转运和公厕管护捆绑打包的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各县(市、区)推动1个以上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打造184个绿盈乡村。全市县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双100%。

  6.启动一批样板工程。市级开展新区(组团)建设、地市老城更新、县城品质提升、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花漾街区建设、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城市主干道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等十项样板工程19个具体项目,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实施内容,分别实施10个具体样板项目。

  《实施方案》对2021年36个重点任务,以附表形式明确并分解到各县(市、区)。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挥部,市政府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责任,建立定期协调推进机制。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按照36个重点任务,形成项目清单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多渠道筹措资金,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辖区内城乡品质提升行动。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专项考核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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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

  全面落实全省城市和农村工作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要求,融合十四五规划项目计划,分城市和农村两个层面,

  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和《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19〕12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十项样板建设工程,落实36个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十项样板建设工程。

  1.居住品质提升。以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为重点,全市完成2万户55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3个征迁改造项目,对全市排查出的817栋危房进行动态销号管理,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2.交通品质提升。以城市道路功能、路网结构优化和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重点,全市完成新改建农村100公里,新增1000个以上路外停车泊位。实施慢行系统建设,改善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1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农村道路出行得到明显改善。

  3.水环境品质提升。以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全市新改建城市雨水管网80公里、城市供水管网90公里、城乡污水管网130公里,市区实施中山公园易涝点(雨洪公园)隐患整治。推进3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使城市水质合格率达到99.97%以上,市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

  4.风貌品质提升。以提升城乡建筑风貌为重点,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市本级启动陈大片区城市设计。全市改造提升郊野公园1.2平方公里、公园绿地100公顷、福道130公里,各县(市、区)分别完成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以及5处立体绿化建设。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2%以上;开展将乐县“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全市再整治既有裸房6000栋,完成LED节能改造1200盏以上。全市完成1个历史文化街区和7个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

  5.管理品质提升。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为重点,全市完成主干道路灯更新1100根以上,市本级以徐碧街道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成1座大件垃圾处理厂;开展以建宁县县域为单位,将清扫、保洁、转运和公厕管护捆绑打包的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各县(市、区)推动1个以上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打造184个绿盈乡村。全市县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双100%。

  6.启动一批样板工程。市级开展新区(组团)建设、地市老城更新、县城品质提升、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花漾街区建设、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城市主干道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等十项样板工程19个具体项目,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实施内容,分别实施10个具体样板项目。

  《实施方案》对2021年36个重点任务,以附表形式明确并分解到各县(市、区)。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指挥部,市政府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责任,建立定期协调推进机制。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按照36个重点任务,形成项目清单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多渠道筹措资金,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辖区内城乡品质提升行动。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专项考核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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