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0-04-26 16:18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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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在总结我市林票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后逐步形成的。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农村土地(耕地、林地等)、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先后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和《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三权分置”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法律政策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宅基地制度、林权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等高度重视,对相关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浙江、重庆等地农村改革经验,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三明市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目的是盘活农村耕地、林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资产,完善和拓展林票、地票、房票的价值属性、交易属性、金融属性,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为促进农民增收、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加快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包括守住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鼓励改革创新实践、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

  (二)主要目标

  1.关于林票。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20年在全市推广林票改革,计划制发林票总额1亿元以上。

  2.关于地票。(1)宅基地。2020年,率先在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开展闲置宅基地地票改革试点,上半年取得明显进展,年内在沙县、将乐县全面推广;2021年起,在总结完善沙县、将乐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2)耕地。2020年在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开展试点,探索开展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并逐步在沙县、将乐两县及全市推广;2022年,力争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地票)面积占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0%以上。

  3.关于房票。2020年,率先在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全面开展农村闲置住宅房票改革试点,并逐步在沙县、将乐两县及全市推广;2021年,在多数县(市、区)落地,初步形成改革的有效形式和经营模式;2022年,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对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试点村、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等覆盖面达到一半以上。

  (三)改革内容和步骤

  一要全面推广林票改革

  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修订完善林票管理办法,开发林票业务应用系统,探索林票资产隔离制度,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做优林票配套金融产品。

  二要积极稳妥推进地票改革。一方面,有序推进宅基地地票改革。包括开展宅基地现状调查,因地制宜设置地票,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另一方面,探索开展农户承包地地票改革。包括开展试点、设置股份(地票)、规范运行等。

  三要因地制宜开展房票改革。在摸清闲置住宅现状的基础上,精心设置房票,有序推进房票改革。

  四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三票制”改革目标要求,加快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完成将乐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增设交易产品,全面开展“三票”等农村资源资产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农村“三票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农村“三票制”改革的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整备中心,负责开展有关调查统计、发展规划、对外招商、项目实施和利益分配等具体业务,协助抓好宅基地复垦及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政策落实。

  二要用好用活政策。落实好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求,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鼓励制度创新,力争在落实村民“一户一宅”规定、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退出补偿等方面有新突破。

  三要强化资金支持。县级财政要整合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扶持资金,重点用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收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考核考评奖励,调动乡镇、村和农民的改革积极性。鼓励设立县级专项担保基金,为“三票制”改革提供担保服务。市级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对试点乡镇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设给予倾斜;对“三票制”改革力度大、覆盖面广、成效好的乡镇进行奖励。

  四要培育市场主体。多种形式发展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成立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社。鼓励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带动特色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文旅康养民宿等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逐步培育形成有稳定需求、增值预期和多方受益的地票、房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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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在总结我市林票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后逐步形成的。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农村土地(耕地、林地等)、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先后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和《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三权分置”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法律政策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宅基地制度、林权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等高度重视,对相关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浙江、重庆等地农村改革经验,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三明市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目的是盘活农村耕地、林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资产,完善和拓展林票、地票、房票的价值属性、交易属性、金融属性,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为促进农民增收、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加快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包括守住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鼓励改革创新实践、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

  (二)主要目标

  1.关于林票。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20年在全市推广林票改革,计划制发林票总额1亿元以上。

  2.关于地票。(1)宅基地。2020年,率先在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开展闲置宅基地地票改革试点,上半年取得明显进展,年内在沙县、将乐县全面推广;2021年起,在总结完善沙县、将乐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2)耕地。2020年在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开展试点,探索开展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并逐步在沙县、将乐两县及全市推广;2022年,力争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地票)面积占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0%以上。

  3.关于房票。2020年,率先在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全面开展农村闲置住宅房票改革试点,并逐步在沙县、将乐两县及全市推广;2021年,在多数县(市、区)落地,初步形成改革的有效形式和经营模式;2022年,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对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试点村、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等覆盖面达到一半以上。

  (三)改革内容和步骤

  一要全面推广林票改革

  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修订完善林票管理办法,开发林票业务应用系统,探索林票资产隔离制度,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做优林票配套金融产品。

  二要积极稳妥推进地票改革。一方面,有序推进宅基地地票改革。包括开展宅基地现状调查,因地制宜设置地票,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另一方面,探索开展农户承包地地票改革。包括开展试点、设置股份(地票)、规范运行等。

  三要因地制宜开展房票改革。在摸清闲置住宅现状的基础上,精心设置房票,有序推进房票改革。

  四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三票制”改革目标要求,加快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完成将乐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增设交易产品,全面开展“三票”等农村资源资产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农村“三票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农村“三票制”改革的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整备中心,负责开展有关调查统计、发展规划、对外招商、项目实施和利益分配等具体业务,协助抓好宅基地复垦及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等政策落实。

  二要用好用活政策。落实好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求,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鼓励制度创新,力争在落实村民“一户一宅”规定、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退出补偿等方面有新突破。

  三要强化资金支持。县级财政要整合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扶持资金,重点用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收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考核考评奖励,调动乡镇、村和农民的改革积极性。鼓励设立县级专项担保基金,为“三票制”改革提供担保服务。市级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对试点乡镇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设给予倾斜;对“三票制”改革力度大、覆盖面广、成效好的乡镇进行奖励。

  四要培育市场主体。多种形式发展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成立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社。鼓励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带动特色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文旅康养民宿等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逐步培育形成有稳定需求、增值预期和多方受益的地票、房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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