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日期:2020-04-13 08:37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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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了《三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为推进《防治方案》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必要性

  (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出台《防治方案》。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属地分级管理的工作,编制《防治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年度防治工作重点,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及有关方面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根据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结果,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103处,威胁户数约1.06万户7.1万人。地质灾害具有受气候差异影响、与台风和强降雨关系密切、山区多于平原、小型山体滑坡多等特点。除自然因素外,还有人为因素,如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20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今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于常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期。根据2020年气象预测,我市汛期为4月-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下旬中前期到6月中旬中前期的大雨时段、7月—10月的台风暴雨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实施群测群防。及时编制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落实地灾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时发放“两卡”,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在汛期,责任人、监测人要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二是做好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三是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按轻重缓急,有计划的分类开展整治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五)单位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城管、公路、铁路、教育、文旅、煤炭行业管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单位责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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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了《三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为推进《防治方案》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必要性

  (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出台《防治方案》。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属地分级管理的工作,编制《防治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年度防治工作重点,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及有关方面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根据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结果,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103处,威胁户数约1.06万户7.1万人。地质灾害具有受气候差异影响、与台风和强降雨关系密切、山区多于平原、小型山体滑坡多等特点。除自然因素外,还有人为因素,如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局对2020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今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于常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期。根据2020年气象预测,我市汛期为4月-10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0月,其中5月下旬中前期到6月中旬中前期的大雨时段、7月—10月的台风暴雨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实施群测群防。及时编制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落实地灾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时发放“两卡”,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在汛期,责任人、监测人要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二是做好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三是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按轻重缓急,有计划的分类开展整治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

  (五)单位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城管、公路、铁路、教育、文旅、煤炭行业管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单位责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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