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二条措施》

日期:2019-07-17 08:42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 | | |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把握好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等四项重要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回归本源要求,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做好中央苏区、老工业基地、绿色生态、文明城市“四篇文章”,加快推动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化等重点产业发展,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质效,制定了《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二条措施》。

  二、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8〕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一条措施》

  (明委发〔2019〕8号)等有关文件。

  三、实施期限

  有效期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重点产业金融支持,围绕全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提升金融供给水平和质量,力争贷款余额每年增长10%以上,其中新增信贷投向实体经济占比70%以上;二是促进惠企增信政策落地,推动惠企政策与金融机构融资服务、产品有效融合,确保用好用足各级财政资金的增信增贷作用;三是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建立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在企业改制、政策培训、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做大债券融资规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重大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债券融资工具。五是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强化“投贷保联动”机制,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抵(质)押方式向“资产+”延伸,推广乡村“振兴贷”等信用贷款。六是发挥政策融资担保作用,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优先为信用记录良好、有效抵质押品不足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增信。七是完善产融精准对接机制,定期收集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构建“千家重点企业”贷款名录库,及时收集协调企业金融需求和融资过程碰到的困难问题,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八是加大“引金入明”力度,吸引知名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明设立业务中心、分支机构,丰富全市金融机构体系。九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强化银行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资产管理、资产经营、融资租赁、应急转贷等业务板块的管理,提升国有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十是强化正向激励考核,加强正向激励机制运用,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时按比例给予倾斜支持,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能力。十一是加强企业融资帮扶服务,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建立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响应机制,定期会商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促进产融合作活动开展。十二是健全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进一步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贷款容忍制度有机结合,营造“敢贷、愿贷、能贷”氛围。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微信图片_20190805165915.jpg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把握好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等四项重要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回归本源要求,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做好中央苏区、老工业基地、绿色生态、文明城市“四篇文章”,加快推动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化等重点产业发展,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质效,制定了《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二条措施》。

  二、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8〕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一条措施》

  (明委发〔2019〕8号)等有关文件。

  三、实施期限

  有效期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重点产业金融支持,围绕全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提升金融供给水平和质量,力争贷款余额每年增长10%以上,其中新增信贷投向实体经济占比70%以上;二是促进惠企增信政策落地,推动惠企政策与金融机构融资服务、产品有效融合,确保用好用足各级财政资金的增信增贷作用;三是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建立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在企业改制、政策培训、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做大债券融资规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重大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债券融资工具。五是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强化“投贷保联动”机制,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抵(质)押方式向“资产+”延伸,推广乡村“振兴贷”等信用贷款。六是发挥政策融资担保作用,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优先为信用记录良好、有效抵质押品不足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增信。七是完善产融精准对接机制,定期收集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构建“千家重点企业”贷款名录库,及时收集协调企业金融需求和融资过程碰到的困难问题,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八是加大“引金入明”力度,吸引知名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明设立业务中心、分支机构,丰富全市金融机构体系。九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强化银行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资产管理、资产经营、融资租赁、应急转贷等业务板块的管理,提升国有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十是强化正向激励考核,加强正向激励机制运用,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时按比例给予倾斜支持,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能力。十一是加强企业融资帮扶服务,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建立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响应机制,定期会商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促进产融合作活动开展。十二是健全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进一步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贷款容忍制度有机结合,营造“敢贷、愿贷、能贷”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