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万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01-04 15:30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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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万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2018〕19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起草依据、主要目标和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提升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建设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万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明委发〔2018〕13 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明委发〔2018〕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方案》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一是《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二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三是《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四是《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五是市直有关部门提供的工作素材,特别是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办、银监局等业务牵头部门的意见建议。

  三、《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要将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探索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进一步予以固化,形成长效的、可持续的体制机制,打造小微“双创”三明升级版,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在小微企业数量和就业人数增长目标方面,提出2018-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员50000人以上;在科技创新指标方面,提出到202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1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100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2.3 件。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优化创业创新生态、提升创业创新载体、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加大人才支撑力度、构建多元融资体系、建立梯度培养机制等6个方面,细化了21项具体工作举措,并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1.优化创业创新生态,主要与《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相衔接,同时结合创业创新特点,提出有关打造创业创新展示平台的扶持措施。

  2.提升创业创新载体,提出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推动双创载体提质增效,同时,结合我市培育百亿龙头企业计划,支持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3.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是与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相衔接,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平台、实现双高培育工程等三个方面着力,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企业培育。

  4.加大人才支撑,主要与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相衔接,在支持紧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同时,突出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推动科技力量向企业下沉。

  5.构建多元融资体系,主要在延续已有融资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贯彻国务院新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举措,进一步健全我市小微双创融资体系。

  6.建立梯度培养机制,主要是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从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四个层级,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

  7.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精准帮扶、强化宣传培训等三方面措施,推动扶持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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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万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2018〕19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政策出台背景、起草依据、主要目标和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提升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建设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万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明委发〔2018〕13 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明委发〔2018〕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方案》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一是《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二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三是《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四是《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五是市直有关部门提供的工作素材,特别是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办、银监局等业务牵头部门的意见建议。

  三、《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要将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探索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进一步予以固化,形成长效的、可持续的体制机制,打造小微“双创”三明升级版,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在小微企业数量和就业人数增长目标方面,提出2018-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员50000人以上;在科技创新指标方面,提出到202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1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100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2.3 件。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优化创业创新生态、提升创业创新载体、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加大人才支撑力度、构建多元融资体系、建立梯度培养机制等6个方面,细化了21项具体工作举措,并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1.优化创业创新生态,主要与《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相衔接,同时结合创业创新特点,提出有关打造创业创新展示平台的扶持措施。

  2.提升创业创新载体,提出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推动双创载体提质增效,同时,结合我市培育百亿龙头企业计划,支持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3.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是与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相衔接,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平台、实现双高培育工程等三个方面着力,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企业培育。

  4.加大人才支撑,主要与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相衔接,在支持紧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同时,突出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推动科技力量向企业下沉。

  5.构建多元融资体系,主要在延续已有融资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贯彻国务院新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举措,进一步健全我市小微双创融资体系。

  6.建立梯度培养机制,主要是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从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四个层级,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

  7.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精准帮扶、强化宣传培训等三方面措施,推动扶持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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