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三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日期:2018-10-11 16:03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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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三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本《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的起草背景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机制,积极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持续加大艾滋病检测力度,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经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然而,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疫情仍呈上升态势,防治工作中新老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存,防治任务更加艰巨。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防治工作重视不足,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治技术手段有限,基层专业防治人员匮乏,防治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防治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仍需要长期不懈地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进一步减少艾滋病危害,加快推进健康三明建设,我市依据《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三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艾滋病防治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2%以上。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数比2015年增加一倍。

  (二)提出艾滋病防治难点。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普遍存在且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性传播仍是我市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合成毒品滥用和社交新媒体的普及等诸多因素进一步加大了艾滋病传播风险。《行动计划》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

  (三)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研究形成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

  (四)健全防治工作机制。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卫生计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尽管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防治措施,主要是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但由于艾滋病的社会属性,其防治工作涉及多个方面,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和协调配合,控制艾滋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和社会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便形成防治合力。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我市艾滋病防治现状和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提出2018-202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扩大检测咨询,做好病例管理。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网络,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根据需要设置艾滋病确证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随访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协调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随访服务。强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药监测、信息分析和利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综合干预,降低传播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打击力度。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突出疫情和危害严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减缓新吸毒人员的增加速度,将艾滋病防治与禁毒工作紧密结合,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供应临床的血液全部按规定经过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做好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降低血液残余风险度。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持续提高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能力和阻断效果。

  (三)注重宣传教育,增强防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营造不歧视感染者和病人的社会氛围。对于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出国劳务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行为。

  (四)落实救治救助,提高生活质量。对有意愿且无治疗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实施抗病毒治疗。优化艾滋病检测、咨询、诊断、治疗等工作流程,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可及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研究形成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强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做好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五)创新服务模式,参与艾滋病防治。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高危行为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关怀救助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工商联等单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行动计划》的落实

  为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合作交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并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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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三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本《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的起草背景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机制,积极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持续加大艾滋病检测力度,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经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然而,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疫情仍呈上升态势,防治工作中新老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存,防治任务更加艰巨。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防治工作重视不足,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治技术手段有限,基层专业防治人员匮乏,防治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防治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仍需要长期不懈地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进一步减少艾滋病危害,加快推进健康三明建设,我市依据《福建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三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艾滋病防治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2%以上。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数比2015年增加一倍。

  (二)提出艾滋病防治难点。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普遍存在且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性传播仍是我市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合成毒品滥用和社交新媒体的普及等诸多因素进一步加大了艾滋病传播风险。《行动计划》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

  (三)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研究形成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

  (四)健全防治工作机制。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卫生计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尽管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防治措施,主要是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但由于艾滋病的社会属性,其防治工作涉及多个方面,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和协调配合,控制艾滋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和社会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便形成防治合力。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我市艾滋病防治现状和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提出2018-202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扩大检测咨询,做好病例管理。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网络,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根据需要设置艾滋病确证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随访服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协调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随访服务。强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药监测、信息分析和利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综合干预,降低传播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打击力度。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突出疫情和危害严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减缓新吸毒人员的增加速度,将艾滋病防治与禁毒工作紧密结合,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供应临床的血液全部按规定经过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做好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降低血液残余风险度。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持续提高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能力和阻断效果。

  (三)注重宣传教育,增强防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营造不歧视感染者和病人的社会氛围。对于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出国劳务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和减少易感染艾滋病行为。

  (四)落实救治救助,提高生活质量。对有意愿且无治疗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实施抗病毒治疗。优化艾滋病检测、咨询、诊断、治疗等工作流程,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疗可及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研究形成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强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做好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

  (五)创新服务模式,参与艾滋病防治。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高危行为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关怀救助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工商联等单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行动计划》的落实

  为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合作交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并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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