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8-05-21 14:37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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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要求各地对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实施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逐项提出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的意见,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12月1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55 号),部署在我省(包括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二、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区域和时间?

  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尼葛园、沙县金沙园)开展,试点期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

  三、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事项,通过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采取“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五种方式进行清理,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简而概之,“证照分离”的关键是“照后减证”。

  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照后减证”,采取“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五种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减少、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从惯性的“资质监管”,走向“行为监管”,从习惯于发证转向习惯于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监管。

  五、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将带来哪些便利?

  对于企业来讲,“证照分离”意味着准入门槛降低了,改革清理了有关行政许可,一部分行政审批或取消了,或更容易办理了,政府职能部门把该放的权力放出来了。曾经发生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不用再跑上跑下,到各个窗口去办证了,感受到了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好的营商环境。

  六、“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多证合一”与“证照分离”其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多证合一”是把没有实质审批内容的信息采集、备案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进行数据归集和共享;“证照分离”是“多证合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通过“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五种方式把一些原来具有实质意义的审批进一步简化甚至取消。

  七、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清理情况如何?

  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参照我省“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其中“完全取消审批”的有6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有20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有37项,“严格市场准入”的有33项,合计达9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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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要求各地对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实施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逐项提出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的意见,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12月1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55 号),部署在我省(包括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二、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区域和时间?

  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尼葛园、沙县金沙园)开展,试点期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

  三、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类事项,通过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采取“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五种方式进行清理,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简而概之,“证照分离”的关键是“照后减证”。

  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内容?

  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照后减证”,采取“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五种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减少、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从惯性的“资质监管”,走向“行为监管”,从习惯于发证转向习惯于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监管。

  五、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将带来哪些便利?

  对于企业来讲,“证照分离”意味着准入门槛降低了,改革清理了有关行政许可,一部分行政审批或取消了,或更容易办理了,政府职能部门把该放的权力放出来了。曾经发生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不用再跑上跑下,到各个窗口去办证了,感受到了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好的营商环境。

  六、“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多证合一”与“证照分离”其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多证合一”是把没有实质审批内容的信息采集、备案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进行数据归集和共享;“证照分离”是“多证合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通过“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五种方式把一些原来具有实质意义的审批进一步简化甚至取消。

  七、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清理情况如何?

  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参照我省“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其中“完全取消审批”的有6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有20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有37项,“严格市场准入”的有33项,合计达9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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