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推进市区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7-10-11 10: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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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订意义

  实行总校制办学改革,旨在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建立市区总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有效整合市区教育资源,加快优质均衡发展进程,打造市区优质教育高地,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短板,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增加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亮点

  总校制办学改革遵循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共同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适用范围为市、区所属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各县(市)参照执行。《意见》的主要亮点如下:

  亮点一:突出办学体制创新,形成了不同隶属、不同学段学校间紧密型整合。通过建立现代管理、资源共享、骨干教师流动、教学研究和指导、拔尖学生共培、完善招生入学、绩效评估等7个机制,充分发挥市属、区属优质学校资源优势,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紧密合作型总校,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同学段或不同学段等多种形式开展总校制办学,打破校际壁垒,破除行政归属,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和下沉、推进共同发展。

  亮点二:突出资源管理创新,实行了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总校长负责制。通过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教学业务管理、统一信息化建设管理、统一质量监测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管理,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各成员学校设执行校长,总校实行一个法人,也可以多个法人,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构建总校制办学各成员学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整体提升市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和教育质量。

  亮点三:突出融合方式创新,保持了总校及各成员学校间的“三个不变”。一是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保持不变。总校及成员学校的性质保持不变,原有人员的身份保持不变。二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市、区政府对各成员学校实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保持不变,及时足额拨付。三是教师待遇标准保持不变。总校和成员学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追加绩效工资等保持不变。同时,视总校制推进情况,本着就高不就低原则,可以对成员学校教师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三、实施步骤

  总校制办学改革按照“先组建、后优化”的思路逐步推进,市属学校先行先试,区属学校跟进推开,逐步完善总校制发展的思路、办法、模式和运行机制。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组建市级总校。2017年,在市属层面组建6个市区总学校,即:三明二中与列东中学、三明八中组合,三明一中与三明三中组合,三明实验小学与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组合,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与三元区建设小学组合,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与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组合,三明市妇联幼儿园与梅列区六路幼儿园组合。

  组建区级总校。2018年,梅列、三元两区在区属学校探索开展总校制办学改革,带动发展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

  组建县级总校。2018年开始,总校制办学改革开始向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推广辐射。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区总校制办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校制办学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设点布局,推动实践创新。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市总学校成立后,区政府举办成员学校的主体责任不变,区财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设立专项经费。对总校制办学改革中市、区级应承担的投入,按规定和标准纳入预算。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区直有关单位部门从有利于总校制及成员学校发展出发,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在领导职数、编制、职称、人才流动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四是强化专业支撑。市教科所和两区教师进修学校参照总校制模式,加强融合交流,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职能优势,设计和开展以总校制为平台的各类教研和科研活动,引导各成员学校提升内涵。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总校制办学改革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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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订意义

  实行总校制办学改革,旨在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建立市区总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有效整合市区教育资源,加快优质均衡发展进程,打造市区优质教育高地,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短板,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增加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亮点

  总校制办学改革遵循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共同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适用范围为市、区所属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各县(市)参照执行。《意见》的主要亮点如下:

  亮点一:突出办学体制创新,形成了不同隶属、不同学段学校间紧密型整合。通过建立现代管理、资源共享、骨干教师流动、教学研究和指导、拔尖学生共培、完善招生入学、绩效评估等7个机制,充分发挥市属、区属优质学校资源优势,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紧密合作型总校,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同学段或不同学段等多种形式开展总校制办学,打破校际壁垒,破除行政归属,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和下沉、推进共同发展。

  亮点二:突出资源管理创新,实行了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总校长负责制。通过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教学业务管理、统一信息化建设管理、统一质量监测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管理,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各成员学校设执行校长,总校实行一个法人,也可以多个法人,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构建总校制办学各成员学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整体提升市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和教育质量。

  亮点三:突出融合方式创新,保持了总校及各成员学校间的“三个不变”。一是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保持不变。总校及成员学校的性质保持不变,原有人员的身份保持不变。二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市、区政府对各成员学校实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保持不变,及时足额拨付。三是教师待遇标准保持不变。总校和成员学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追加绩效工资等保持不变。同时,视总校制推进情况,本着就高不就低原则,可以对成员学校教师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三、实施步骤

  总校制办学改革按照“先组建、后优化”的思路逐步推进,市属学校先行先试,区属学校跟进推开,逐步完善总校制发展的思路、办法、模式和运行机制。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组建市级总校。2017年,在市属层面组建6个市区总学校,即:三明二中与列东中学、三明八中组合,三明一中与三明三中组合,三明实验小学与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组合,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与三元区建设小学组合,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与三元区东霞幼儿园组合,三明市妇联幼儿园与梅列区六路幼儿园组合。

  组建区级总校。2018年,梅列、三元两区在区属学校探索开展总校制办学改革,带动发展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

  组建县级总校。2018年开始,总校制办学改革开始向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推广辐射。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区总校制办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校制办学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设点布局,推动实践创新。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市总学校成立后,区政府举办成员学校的主体责任不变,区财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设立专项经费。对总校制办学改革中市、区级应承担的投入,按规定和标准纳入预算。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区直有关单位部门从有利于总校制及成员学校发展出发,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在领导职数、编制、职称、人才流动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四是强化专业支撑。市教科所和两区教师进修学校参照总校制模式,加强融合交流,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职能优势,设计和开展以总校制为平台的各类教研和科研活动,引导各成员学校提升内涵。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总校制办学改革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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