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解读

日期:2017-02-16 08:43 来源:三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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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被列为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三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提出,三明“十三五”期间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七项任务和八大工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十三五”时期,是国务院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攻坚期,是三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为指导,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十三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以及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结合三明实际,从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污染防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三大方面构建规划指标体系、筛选重点工程。经广泛征求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并与《福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衔接,《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在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了“十三五”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包括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七项重点任务以及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措施,并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方面策划了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等八大工程。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土壤环境稳中趋好,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环保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十三五”环保工作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和生态创建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应抓好以下七个方面任务。

  1.全力服务大局,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分区域的环保差别化调控政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生产力的空间布局、结构和规模,以环保手段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转型升级。

  2.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严控新建源、严管现役源,在加强环境增量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促进治污减排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强化总量约束考核,倒逼经济转型。

  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大行动计划,分区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4.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确保生态安全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到2020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红线管控体系初步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

  5.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将环保管理与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农村建设。到2020年,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饮水安全得到保障,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农民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6.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从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控新治旧防治重金属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加强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出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7.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建设高效的环境信息体系、建立和完善环保宣教工作体系为重点,着力提高环保能力。

  (三)深化体制改革

  1.创新运行机制,包括健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开展离任审计和终身追责、构建社会共治大格局。

  2.创新监管机制,包括改革环保管理体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质量管理

  3.创新市场机制,包括推动排污权交易深入开展、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四)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估考核、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实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等三项措施。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循环经济和产业升级工程、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程、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八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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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被列为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三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提出,三明“十三五”期间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七项任务和八大工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十三五”时期,是国务院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攻坚期,是三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为指导,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十三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以及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结合三明实际,从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污染防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三大方面构建规划指标体系、筛选重点工程。经广泛征求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并与《福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衔接,《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在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了“十三五”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包括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七项重点任务以及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措施,并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方面策划了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等八大工程。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土壤环境稳中趋好,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环保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十三五”环保工作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和生态创建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应抓好以下七个方面任务。

  1.全力服务大局,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分区域的环保差别化调控政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生产力的空间布局、结构和规模,以环保手段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转型升级。

  2.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严控新建源、严管现役源,在加强环境增量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促进治污减排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强化总量约束考核,倒逼经济转型。

  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大行动计划,分区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4.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确保生态安全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到2020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红线管控体系初步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

  5.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将环保管理与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农村建设。到2020年,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饮水安全得到保障,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农民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6.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从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控新治旧防治重金属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加强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出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7.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建设高效的环境信息体系、建立和完善环保宣教工作体系为重点,着力提高环保能力。

  (三)深化体制改革

  1.创新运行机制,包括健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开展离任审计和终身追责、构建社会共治大格局。

  2.创新监管机制,包括改革环保管理体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质量管理

  3.创新市场机制,包括推动排污权交易深入开展、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四)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估考核、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实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等三项措施。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循环经济和产业升级工程、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程、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八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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