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6-10-25 09: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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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6〕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现对《实施意见》制定出台背景、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15年5月,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行动,推广应用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就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将我市列入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并将梅列区列入全省八个建筑工业化重点推进县(区)之一,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园区),为试点项目提供支撑。要求我市至2020年,每年落实住宅新开工建筑面积不少于20%运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每年递增3%。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促进建筑工程建造方式的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自2016年起,政府投资、主导的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率先推广建筑工业化。社会投资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优先推广建筑工业化。市政桥梁(包括跨江大桥、过街天桥、跨线桥等)、交通枢纽、公交站台、公共停车楼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在立项和方案设计比选中优先推广建筑工业化,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领域应用。通过3—5年的努力,把梅列区的“三明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培育建设成为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自2017年开始,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市区及有条件的县(市),逐步扩大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推行土建、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鼓励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全装修。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的扶持。对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部品部件等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纳入三明市工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项目投产后的前五年由企业注册地县级政府根据企业贡献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扶持企业发展。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攻关方向,由项目单位申报,对经评选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经费支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是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的推广力度。从2017年起,新增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安排20%建筑面积按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并每年递增10%。从2018年起,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并每年递增5%。对确定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方式建造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3%(在项目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对于保障性住房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确定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方式建造的项目,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完成地基基础工程,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是培育发展建筑龙头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引导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建筑业龙头企业建成具有设计、制造、施工、运营管理能力的大型龙头企业1—2家。骨干龙头企业按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明政〔2015〕7号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是鼓励“绿色建筑”消费。在“十三五”期间,居民购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施工的商品住宅的,按征收的契税给予返还50%的奖励,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我市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对购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施工且全装修的商品住宅的购房者,可按全装修商品住宅总价款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五是完善政策和服务措施。强化监管方式,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工业化建筑的认定要求写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保障建筑工业化的建造过程顺利实施。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开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工程;优先推荐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闽江杯”、绿色建筑、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等荣誉的评审。为生产企业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申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是强化工作督查。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的相关指标要求,统筹安排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项目,要分解落实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健全责任机制;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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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jpg

  日前,市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6〕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现对《实施意见》制定出台背景、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15年5月,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行动,推广应用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就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将我市列入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并将梅列区列入全省八个建筑工业化重点推进县(区)之一,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园区),为试点项目提供支撑。要求我市至2020年,每年落实住宅新开工建筑面积不少于20%运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每年递增3%。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促进建筑工程建造方式的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自2016年起,政府投资、主导的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率先推广建筑工业化。社会投资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优先推广建筑工业化。市政桥梁(包括跨江大桥、过街天桥、跨线桥等)、交通枢纽、公交站台、公共停车楼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在立项和方案设计比选中优先推广建筑工业化,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领域应用。通过3—5年的努力,把梅列区的“三明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培育建设成为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自2017年开始,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市区及有条件的县(市),逐步扩大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推行土建、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鼓励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全装修。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的扶持。对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部品部件等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企业,纳入三明市工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项目投产后的前五年由企业注册地县级政府根据企业贡献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扶持企业发展。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攻关方向,由项目单位申报,对经评选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经费支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是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的推广力度。从2017年起,新增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安排20%建筑面积按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并每年递增10%。从2018年起,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并每年递增5%。对确定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方式建造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3%(在项目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对于保障性住房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确定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方式建造的项目,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完成地基基础工程,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是培育发展建筑龙头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引导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建筑业龙头企业建成具有设计、制造、施工、运营管理能力的大型龙头企业1—2家。骨干龙头企业按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明政〔2015〕7号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是鼓励“绿色建筑”消费。在“十三五”期间,居民购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施工的商品住宅的,按征收的契税给予返还50%的奖励,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我市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对购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施工且全装修的商品住宅的购房者,可按全装修商品住宅总价款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五是完善政策和服务措施。强化监管方式,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建造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工业化建筑的认定要求写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保障建筑工业化的建造过程顺利实施。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开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工程;优先推荐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闽江杯”、绿色建筑、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等荣誉的评审。为生产企业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申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是强化工作督查。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的相关指标要求,统筹安排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体系技术项目,要分解落实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健全责任机制;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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