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24 11:17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 | |
 

近日,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3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202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2023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强高素质农民培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就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制定了《方案》,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3号)、《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明委〔202328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方案》规定了2023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范围,明确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内容,培训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同时对流程中涉及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尽的说明。

《方案》由正文和附件构成。正文共有三点,其中第二点有4部分,第三点有5部分:

1.目标任务:主要明确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培训需求对象;

2.重点工作:共有4条,主要规定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培训次数、建立培训对象库,承担培训(实训)的机构或单位中相关部门所拥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师质、培训(实训)基地、培训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3.保障措施:共5条,主要规定高素质农民培训各相关部门所拥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培训档案管理、补助标准、资金使用范围、绩效管理、资金监管、典型宣传;

4.附则:共2个,规定培训目标任务、资金使用数,绩效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