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森林康养样板基地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经过近两年发展,三明市已建有市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16个,福建省森林养生城市2个、森林康养小镇3个、森林康养基地8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2个;共有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29个。但在运营质量、供给能力、示范引领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为加快三明全域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根据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9〕9号)文件精神,打造全国全省样板基地,三明市林业局、民政局、卫健委、体育局、总工会、医保局联合制定《三明市森林康养样基地认定办法》。
二、目标任务
发挥市县(市、区)两级林业、民政、卫健、医保、总工会的优势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共同打造森林康养样板基地。市林业局对被认定的样板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市总工会将职工疗休养团队优先引导到同职工疗休养基地中的样板基地,市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将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向样板基地倾斜。县(市、区)林业局、民政局、卫健局、总工会、医保局等部门参照市相关部门执行。
三、主要内容
《三明市森林康养样基地认定办法》从适用范围、认定要求、申报程序及评定、认定管理、工作举措等五个部分进行规定。其中: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认定要求”
第三部分“申报程序及评定”
第四部分“认定管理”
第五部分“工作举措”,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秀玲,联系电话:05988863720。
三明市林业局
2021年7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