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管理有何规定?

日期:2023-11-24 15:28 来源:三明市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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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转联〔2016〕6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档案由各地军转部门管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档案查借阅管理和转递工作,严禁将档案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人自带或转递。对重新入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受刑事处罚等原因,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及时将档案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被国有企业录用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军转部门、用人单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军转部门建立档案副本,用人单位应将新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军转部门归入档案副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档案转回军转部门。对其他原因需利用档案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查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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