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福建老字号”应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23-07-05 17:38 来源: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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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建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申报“福建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福建省内登记设立;

  (二)字号传承已满50年;

  (三)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

  (五)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 

  (七)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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