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有哪些?
日期:2018-05-16 11:30
来源:三明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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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需要。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和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均明确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把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培养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作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也有必要修改完善与公租房管理相关的配套价格政策措施。
二是与国家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相衔接的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两房并轨运行后,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将保障对象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整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价机制从公租房、廉租房执行不同的租金标准,调整为统一执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分类分档计租。上述政策的变化和调整,也有必要对原先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完善公租房租金管理的需要。2012年1月我省曾在全国率先出台公租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执行以来,对规范公租房租金管理,促进我省公租房的建设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调整,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内涵和外延、投资运营模式、保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原暂行办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公租房租金的管理形式、定价原则、定价机制、计租方式、事中事后监管等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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