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其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被侵权的证据?

日期:2020-12-01 18:58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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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和购买记录;涉及侵权行为的账目、合同和加工、制作单据;证明侵权行为的照片、视频或网页截图;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其他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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