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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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4年9月24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I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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