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备办理注销时,发现股东中存在无法联系其股东(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但是企业的其他股东想继续办理注销手续,该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日期:2023-09-11 11:05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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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于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司,相关股东或债权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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