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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防工程竣工建筑图1套;
3.建筑资质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材料;
4.人防工程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书(网上下载);
6.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材料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1份,有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其原件核验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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