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儿童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日期:2020-11-20 19:57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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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居民收养登记所需材料区分几种情况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

  收养人提供材料①收养申请书;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⑤ 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⑥收养人二寸近期半身照片1张,收养人和被送养人二寸半身合影照片1张(被送养人在中央)。

  2.收养孤儿

  收养人提供材料。①收养申请书;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精神病);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⑥收养人二寸近期半身照片1张,收养人和被送养人二寸半身合影照片1张(被送养人在中央)。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1)收养人提供材料。①收养申请书;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⑤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夫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者方可收养,无生育能力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有生育能力者必须与常住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协议书);⑥收养人二寸近期半身照片1张,收养人和被送养人二寸半身合影照片1张(被送养人在中央)。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1)收养人提供材料。①收养申请书;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③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乡镇、街道计生办);⑥收养人二寸近期半身照片1张,收养人和被送养人二寸半身合影照片1张(被送养人在中央)。

  5.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1)收养人提供材料。①收养申请书;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④收养人二寸近期半身照片1张,收养人和被送养人二寸半身合影照片1张(被送养人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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