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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
请问专利费用减缴业务现在是如何办理的?
日期:2016-04-06 14:45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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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
2016
年
7
月
1
日前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的,仍受理纸件方式办理,按照现行业务要求提交费减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7月份起专利费用减缴备案业务将改为线上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修订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实施。自
2016
年
7
月
1
日(含)起,专利申请人为单位或个人的所有费用减缴业务均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费减备案系统(
http://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
)中进行,届时将停止受理纸件方式办理费减业务。为便于申请人及专利权人提前费减备案,自
2016
年
4
月份费减备案系统上线之日起,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即可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费减备案系统中的审核标准依照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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