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获得专利的小微企业有哪些奖励扶持政策?

日期:2016-03-29 11:56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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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发小微企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对获得授权专利、福建省专利奖以及列入福建省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项目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扶持。 2016年314日,我市出台《三明市小微企业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规定,2015-2017年度,小微企业获得授权的专利按发明专利20000元、实用新型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奖励500元予以奖励;被列入福建省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项目的小微企业,每家企业予以配套奖励1万元;获得福建省专利奖的小微企业,按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予以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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