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开支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市级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兼任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市派“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其工作经费在执行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足相应的工作经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使用范围按照省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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