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支持沪明对口合作专项优惠措施的通知》中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日期:2023-06-05 09:45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 | | |

  对上海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驻到我市的,给予新迁入企业资助金额20万元,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比照享受我市同类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上海市已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平台整体迁入我市,按企业在我市实际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0%比例、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