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高级教师(小中高)职称评审对学历、对专业的具体要求?

日期:2016-10-26 10: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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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第二十四条:“非幼教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从教幼教工作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从事幼教工作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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