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配备几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日期:2023-10-22 10:5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
|
|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