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闸船舶在通航建筑物内不得有哪些行为?
日期:2022-11-28 16:3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
|
|
(一)不服从调度指挥,抢档超越;
(二)从事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活动;
(三)从事烧焊等明火作业;
(四)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洗(清)舱作业;
(五)丢弃物品、倾倒垃圾、排放油污或者生活污水等行为。
有以下情况的船舶不得过闸:
(一)船体受损、设备故障等影响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的;
(二)最大平面尺度、吃水、水面以上高度等不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限定标准的;
(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禁止船舶过闸的其他情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