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典当行及分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日期:2014-06-04 17: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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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程序应按照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及省经信委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申报时间为省经信委每年下达新增典当行指标文件后,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省经信委新增典当行通知要求(界时可上网查询)。如有意愿设立典当行的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待省上下达新增指标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材料上报至市经贸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初审后,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省经贸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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